4,5 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4.5,1,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宜包括炸药探测系统、液态危险品探测系统,有毒有害气体探测系统,放射性物质探测系统 常规武器和金属探测系统 X射线检查系统。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可分为便携式系统和固定式系统。4.5 2,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能探测出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制定的 危险物品目录,所列的危险物品、2。当检查.探测到危险物品时,应能实现报警和数据记录,3。宜进行联网工作,建立网络支持下的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宜具有危险物质飘散跟踪功能、能追踪判断危险物质扩散的影响范围和后果 4、应具有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应将数据,告警信号和方位、设备状态等信息传输至安防集成平台、4,5,3 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传感器宜设置于城市轨道交通区域通风井内,车站乘客人流集中的通道等部位,2,炸药探测仪、液态危险品探测仪 常规武器和金属探测仪 放射性物质探测仪应设置于车站乘客进站通道等部位 2,系统不应对人体或物品产生伤害。不应引爆爆炸物或引燃易燃气体,不应引发次生灾害.3.应具备网络化系统设计.所有探测器、检测仪应与安防监控中心或安防监控分中心联网。4.在系统产生告警信号时,应联动视频监控系统进行视觉复核 5.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6、便携式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不应使用带放射性同位素的装置 7。放射性物质探测仪应随时为X射线检查系统等设备进行射线泄漏检测 8。应对安检人员进行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