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总体设计4、2,1.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应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整体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并集成为一个整体进行专项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管理评估,且有专门的资金预算,整体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也应与新建项目一样,保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同步规划.建设。检验和验收.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通过逐步改建达到本规范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2。3、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及车站在地下.地面和高架绵延数十至数百公里、局部安全事件极易升级和扩散,产生重大安全威胁 对其进行监控的安防系统、子系统和终端广泛分布并覆盖整个系统、进行统一监控和指挥是必然的要求、为此、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要求采用集成式安全防范系统 将视频监控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等专用系统集成为一个相互配合和协调动作的整体.由独立的安防集成平台统一管理是安防系统建设的关键措施,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4、2、4,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 2004第3 5节对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性设计做了详细规定,第3,6节对安全防范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设计做了详细规定。4,2。6.本条、系统所使用的设备、主要是指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GB,T.26718.2011中所列明的设备,系统中其他设备的检验或认证要求由各地自行确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设备进行合格性检验或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