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8.安防集成平台4、8。1,安防集成平台应根据公共安全防范监控管理的要求、由站点级和线路中心级构成。并宜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的规模设置区域级和路网级.各级安防集成平台可由服务器.工作站 数据存储设备,打印输出设备 平台软件。通信接口设备.计算机网络和其他附属设备组成,4、8 2,各级安防集成平台应能独立工作。发生单站点故障或网络通信故障时 不应影响其他部分的正常运行。4。8。3 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应设置在车站 车辆基地.运营控制中心场所,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备图形显示功能.采用中文界面,能显示地理信息底图 周边环境图.建筑总平面图等各类图形,并应采用中文标注图中的各个报警区域.主要部位的名称及物理位置.各类图形宜采用矢量图方式。可局部放大.缩小和平移,2。应具备状态显示功能 以声光和文字图形显示各技术防范系统的安防事件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设防和撤防区域.与各技术防范系统的通信工作状态以及各技术防范系统设备的关闭,开启信息.3,应具备系统控制功能 系统应能控制视频图像的切换、处理.存储检索和回放、云台。镜头的预置和遥控 对防护目标的设防与撤防执行、电子巡查路线的设置.联动指令下发、机构及其他设备的控制。4、应具备操作管理功能。系统应能设定操作权限.对操作人员的登录和交接进行管理。5.应具备信息记录功能 系统应能记录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事件及其时间,包括安防事件报警与复位、联动指令发布与反馈,设备故障报警与恢复。布防与撤防 操作人员动作,记录时间不应少于1年 6,应具备记录处理功能。系统应能进行历史记录的分类检索.调阅,打印,生成报表.下载、在事件查询的同时、应能回放与该事件相关联的语音和视频记录文件,7。应具备系统修改功能.系统在操作权限允许的条件下应能进行各类图形的增加与删除.各类图形的结构及标注 图形中技术防范设施或设备及其位置 类型及标注的增加与删除、8 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还应具备向线路中心级安防集成平台上传所有事件的功能 接收线路中心级安防集成平台控制指令的功能 以及与线路中心级安防集成平台进行时间同步的功能 4、8。4,线路中心级安防集成平台的监控范围应包括单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所有车站。区间 车辆基地 运营控制中心场所,变电所、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备图形显示,状态显示,系统控制。操作管理 信息记录 记录处理和系统修改功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8.3条第1款 第7款的规定.2,应能向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下发联动指令,向通信系统发布安防报警事件信息.3。应具备从线路时钟系统取得标准时间并向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下发时间同步信号的功能,4,应具备决策支持和应急指挥功能、包含事件管理功能.决策支持数据库功能,应急响应预案功能和资源管理功能。5 应能监视并显示与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的通信状态信息,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与各技术防范系统的通信工作正常和故障状态。应能实时接收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上传的报警信息,并能与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的信息同步。4、8,5 区域级安防集成平台的监控范围应包括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车站.区间,车辆基地、运营控制中心场所 变电所。4 8,6 路网级安防集成平台的监控范围应包括整个城市范围内的所有车站。区间、车辆基地,运营控制中心场所、变电所。4。8,7。区域级安防集成平台和路网级安防集成平台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图形显示.状态显示。系统控制。操作管理 信息记录。记录处理和系统修改功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8。3条第1款、第7款的规定.2,应符合本规范第4。8、4条第4款和第5款的规定。4。8.8,安防集成平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平台的冗余设计和应用软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要求 2,平台的事件触发报警时间不应大于1s、控制及操作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平面图浏览响应时间不宜超过2s.现场数据查询响应时间不宜超过2s。历史数据查询响应时间不宜超过5s 3、图形上设备定位误差不应超过,1m 设施定位误差不应超过,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