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设 计7,2、1,采用剥挖回填法处理的采空区范围,应根据本规范附录A计算确定.7 2.2.在周围环境允许条件下.剥挖回填法可采用爆破采空顶板并配合高能量强夯法施工、爆破施工作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7。2,3、基坑剥挖应根据采空区地基处理范围。地下水赋存状态以及煤层的自燃情况进行设计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处理区段赋存煤柱有自燃可能或自燃时 应首先进行防 灭火设计、2.估算残留煤柱的资源量.对剥挖揭露的煤柱应按资源管理的规定进行回收处理、3。当处理范围内存在地下水时应进行基坑帷幕设计和排水设计 7,2 4,剥挖基坑应按深基坑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周边应布置防火墙。防火墙宽度不应小于1m,高度不应小于采空区煤层高度 2 防火墙可采用素土作为材料、并应碾压夯实.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6 3,清除煤柱后、在基坑底部应设置素土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m且应与防火墙形成一体。当底层有地下水分布时 首层应以碎块石材料回填,以人工插挤碎块石并用砂砾石充填缝隙.7 2,5,基坑回填材料及分层压实系数应根据建筑物荷载及变形要求确定,对于需二次施工的场地。应根据二次施工要求选择回填材料,7、2、6.回填材料的选择应因地制宜、就近取材,宜优先选择利用剥挖产生的土石材料,常用的回填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碎块石最大粒径宜小于250mm.且不均匀系数应大于5,2,黏性土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5,不得含有冻土或膨胀土、当含有碎石时.其粒径不宜大于50mm。3,灰土体积配合比宜为2,8或3。7,土料宜用粉质黏土、不宜使用块状黏土和塑性指数小于7的粉土、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mm.石灰宜用新鲜的消石灰。拌和后应过筛。其颗粒不得大于5mm、7,2 7,回填材料应分层压实、压实标准应按表7。2。7的规定确定 注 1 压实系数λc为土的控制干密度ρd与最大干密度ρdmax的比值。2,土的最大干密度宜采用击实试验确定。击实试验设备宜结合施工设备确定 3,碎石或砂石的最大干密度可取2,4g,cm3,7。2.8.处理后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可按表7,2。8的规定确定 7。2、9。回填材料宜分层布置 可按细,粗韵律搭配设置.各层厚度宜为0.50m。0,80m。基底直接持力层宜设置灰土或黏性土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