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采空区地面建,构,筑物地基处理设计应根据建。构 筑物规模。功能特征、采空区特征以及采空区地基可能造成建.构、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 1的规定确定。注,1 Hd为采空区埋深、m、t为停采时间.天.2 对30层以上和高度大于100m超高层建筑以及高度超过100m的构筑物的下伏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应进行专门论证 3,0、2.煤矿采空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和施工前。必须进行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判定工程建设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勘察及评价结论应作为煤矿采空区地基处理。建 构。筑物及地基基础设计的主要依据、3、0,3,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评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044的有关规定.3、0。4.煤矿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宜在地表移动衰退期结束后进行,3,0 5.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主要对象,应包括拟建场地影响范围内煤矿采空空洞,采空区覆岩垮落,离层及对场地和地基稳定性有影响的巷道。废弃井筒、地表裂缝 塌陷坑等,3.0、6 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面积及处理深度.应依据建筑物特征、采空区特征、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等级及采空区地基处理方法等综合确定、3,0 7.采空区地基处理方法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处理的要求 采空区采矿和地质条件 覆岩垮落类型、地表变形特征,工期、地区经验和环境保护等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条带式 房柱式,穿巷式开采等非充分采动 或顶板自然垮落。尚属稳定的浅层采空区 可按本规范地基处理方法适用范围综合选定。2,依据覆岩及其垮落类型选择地基处理方法.可按表3、0.7.1的规定确定、3.对充分采动的具有典型、三带。特征及地表移动盆地变形的大面积煤矿采空区,可按表3.0,7,2确定,3 0,8,不同类型或不同变形区段的采空区,可根据采空区变形特征,稳定性现状 拟建建.构,筑物重要性等级以及对不均匀沉降敏感程度等.采取不同的地基处理方法,3,0,9,对评定为稳定及基本稳定的采空区场地,在确定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方案时,尚应分析下列可能引起采空区活化的不利因素。1 非充分采动的采空区及小窑采空区、地下水长期对煤.岩.柱,顶底板岩石的软化作用。2,充分采动采空区垮落。断裂带地下水长期对覆岩的潜蚀,软化作用,3 地表水经塌陷坑。采动裂缝等长期入渗对采空区的作用、4、多煤层重复采动及邻近矿区开采的作用,5,地质构造褶皱。断裂强烈发育的采空区。受邻近矿区采动.爆破振动 地震等作用,6 充水采空区,因相邻矿区开采的疏排水作用 未充水采空区.因外界因素积水的软化作用,7,垮落带,断裂带发育且密实程度差的浅层,中深层采空区场地上的附加荷载作用,3。0,10。应根据采空区类型 建,构 筑物规模及其所处地表移动变形位置、同时结合上部结构 基础和地基的共同作用、选用地基处理与加强上部结构抗变形能力的综合措施、3,0。11.对以下类型采空区地基处理工程,应在有代表性的区段进行现场试验和试验性施工 并应校验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1,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工程 2 无区域处理经验的工程。3。采用新材料或新处理工艺的工程 3.0,12,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计算、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变形验算.应分析评价采空区残余变形的影响.3,对位于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采空区建,构、筑物以及受较大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 高耸结构 尚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3,0 13。处理后的采空区场地变形允许值应按表3.0。13确定,3。0 14,采空区地基处理施工期间。地表移动变形监测、监测的内容 方法,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1044中勘察阶段变形监测的有关规定.3,0,15。采空区地基上的建。构,筑物,应进行长期变形监测.监测内容。方法及精度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3,0、16,采空区地基处理施工工艺、工序应根据采空区顶板垮落特征.密实程度、充水状态等综合确定.并应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进行施工验证和工后检测与评价,3、0.17.煤矿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合理利用矿渣,尾矿等废弃物.应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并应符合耐久性使用要求,3。0,18、煤矿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构 筑物、地基处理设计 施工,质量检验和工后监测等均应符合动态设计。信息法施工的工程管理要求 地基处理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构,筑物,地基处理设计 施工宜采用动态工程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