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3.0。1,采空区地面建.构.筑物地基处理设计应根据建、构。筑物规模、功能特征,采空区特征以及采空区地基可能造成建,构.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 1的规定确定、注、1.Hd为采空区埋深、m。t为停采时间.天,2,对30层以上和高度大于100m超高层建筑以及高度超过100m的构筑物的下伏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应进行专门论证。3.0 2,煤矿采空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和施工前.必须进行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判定工程建设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勘察及评价结论应作为煤矿采空区地基处理.建,构 筑物及地基基础设计的主要依据,3,0,3,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评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1044的有关规定,3 0,4、煤矿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宜在地表移动衰退期结束后进行,3,0,5,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主要对象,应包括拟建场地影响范围内煤矿采空空洞,采空区覆岩垮落,离层及对场地和地基稳定性有影响的巷道。废弃井筒 地表裂缝 塌陷坑等、3。0 6,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面积及处理深度 应依据建筑物特征,采空区特征。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等级及采空区地基处理方法等综合确定.3、0,7.采空区地基处理方法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处理的要求.采空区采矿和地质条件,覆岩垮落类型。地表变形特征,工期.地区经验和环境保护等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条带式,房柱式。穿巷式开采等非充分采动 或顶板自然垮落.尚属稳定的浅层采空区,可按本规范地基处理方法适用范围综合选定,2。依据覆岩及其垮落类型选择地基处理方法 可按表3.0 7 1的规定确定.3。对充分采动的具有典型。三带,特征及地表移动盆地变形的大面积煤矿采空区,可按表3。0、7 2确定、3。0,8,不同类型或不同变形区段的采空区.可根据采空区变形特征、稳定性现状,拟建建、构。筑物重要性等级以及对不均匀沉降敏感程度等,采取不同的地基处理方法。3,0、9,对评定为稳定及基本稳定的采空区场地.在确定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方案时。尚应分析下列可能引起采空区活化的不利因素 1 非充分采动的采空区及小窑采空区.地下水长期对煤,岩,柱.顶底板岩石的软化作用,2、充分采动采空区垮落.断裂带地下水长期对覆岩的潜蚀 软化作用、3,地表水经塌陷坑。采动裂缝等长期入渗对采空区的作用、4,多煤层重复采动及邻近矿区开采的作用 5 地质构造褶皱.断裂强烈发育的采空区.受邻近矿区采动。爆破振动,地震等作用、6,充水采空区、因相邻矿区开采的疏排水作用、未充水采空区.因外界因素积水的软化作用,7 垮落带。断裂带发育且密实程度差的浅层,中深层采空区场地上的附加荷载作用。3。0、10,应根据采空区类型,建。构.筑物规模及其所处地表移动变形位置.同时结合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的共同作用。选用地基处理与加强上部结构抗变形能力的综合措施,3,0 11.对以下类型采空区地基处理工程 应在有代表性的区段进行现场试验和试验性施工 并应校验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1,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工程,2.无区域处理经验的工程,3、采用新材料或新处理工艺的工程,3 0,12.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计算.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采空区建,构 筑物地基变形验算。应分析评价采空区残余变形的影响。3 对位于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采空区建,构,筑物以及受较大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 高耸结构 尚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3、0、13,处理后的采空区场地变形允许值应按表3.0 13确定 3 0,14,采空区地基处理施工期间,地表移动变形监测,监测的内容。方法.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1044中勘察阶段变形监测的有关规定 3,0、15 采空区地基上的建。构。筑物,应进行长期变形监测,监测内容,方法及精度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3。0,16。采空区地基处理施工工艺、工序应根据采空区顶板垮落特征,密实程度.充水状态等综合确定.并应严格控制工序、质量,进行施工验证和工后检测与评价,3。0.17。煤矿采空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合理利用矿渣.尾矿等废弃物 应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并应符合耐久性使用要求.3,0、18。煤矿采空区地基处理设计等级为甲级 乙级的建,构,筑物.地基处理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工后监测等均应符合动态设计 信息法施工的工程管理要求.地基处理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构,筑物,地基处理设计,施工宜采用动态工程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