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五条.本市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镇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按,镇规划标准、执行.一.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分为10大类,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 T.道路广场用地。S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绿地、G 特殊用地 D,水域和其他用地,E。二.镇的建设用地分为9大类,居住用地 R 公共设施用地、C.生产设施用地 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 T、道路广场用地,S 工程设施用地 U、绿地,G、水域和其他用地、E,第六条,在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对用地性质的确定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尚无经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按已批准的上层次规划和本规范执行。第七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使用应当遵循兼容性原则,详细规划已明确地块兼容性内容的 按详细规划执行.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详细规划未明确地块兼容性内容的,根据表2,1执行.镇建设用地的兼容性参照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兼容性执行。第八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确需改变建设用地使用性质超出地块兼容性范围的 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有关机构审批,经审查批准的。在补交土地出让金后,重新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出让合同或变更协议后方可使用土地 表2.1,建设用地兼容性表、主导用地性质,兼容用地性质.大类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中类、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普通仓库用地,小类,一类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二类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贸易咨询用地,服务业用地,旅馆业用地。市场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广播电视用地,图书展览用地,影剧院用地.游乐用地、大类.中类,小类、类别代码,R11R12R21R22C1C21C22C23C24C25C26C31C32C33C34C35C36C65W1M居住用地,一类居住用地,一类住宅用地 R11,公共服务设施用。R12、二类居住用地 二类住宅用地.R21,公共服务设施用,R22,公共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C1,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用地。C21,金融保险业用地,C22。贸易咨询用地,C23,服务业用地.C24、旅馆业用地、C25,市场用地,C26。文化娱乐用地.新闻出版用地。C31、文化艺术团体用地.C32 广播电视用地 C33 图书展览用地.C34,影剧院用地、C35,游乐用地、C36、科研设计用地,C65.仓储用地,普通仓储用地 W1、工业用地。M、备注,1,表中,表示兼容比例不超过20。表示兼容比例不超过50。表示兼容比例100 表示禁止兼容.表中.表示的市场指一 二级批发市场及危险品特种市场用地.特种市场用地的兼容性须经规划批准,一,二级批发市场自动兼容比例不超过15、2.划拨方式取得的用地性质不得兼容经营类土地的用地性质,3。本表所涉及的规划管理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第九条 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的,必须报州.市规划委员会审查 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征求利害人意见,有关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或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听证,经审查同意方可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经审查批准的 在补交土地出让金并重新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出让合同或变更协议后方可使用土地,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并报州,市规划委员会审查。按审批权限报有关机构审批,第十条,中心城区的用地布局。应当遵循.集约用地,成片开发.配套建设 降低密度 增加绿地。调整功能 的原则。城市旧城区用地性质以金融 生产性服务业 商务。商贸 文化娱乐等为主、调整居住用地 控制大型仓储式商业设施和以批发为主的市场建设。不得再新建或扩建工厂,仓库等设施、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建建筑物,确需新建建筑物的、应当符合相关保护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划的要求、在其周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相协调.满足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 第十一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 因国家基本建设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按有关政策预留给农民的生活.生产用地的布局,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原则上相对集中、其项目开发建设应以村组用地或片区为单位 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后实施,严禁个人擅自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