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电气系统接地8,7。1。工厂电气系统接地应包括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 电子设备接地和防静电接地等.8,7、2,3kV 10kV电压级,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小电流接地系统、8,7。3、厂区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宜采用TN系统。TN系统的型式应根据工程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由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母线向1个建筑物供电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同一种系统接地型式.建筑物以外的电气设备宜单独接地,2,在TN C或TN,S系统接地型式中,不得断开PEN线以及PE线和N线。不得装设断开PEN线以及PE线和N线的任何电器器件,3.在TN,C S系统接地型式中,应在由TN。C转为TN,S系统的用户进线配电箱处将PEN线分为PE线和N线,分开后两者不得再合并,4.在TN,S接地型式中。N线上不应装设只将N线断开的电气器件.当需要断开N线时 应装设相线和N线一起断开的电气器件.8。7。4。变电所内不同用途,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 应使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8 7、5,全厂的共同接地装置.应通过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架中的接地干线,铠装电缆的金属外皮.低压电缆中的PE线连成电气通路.并形成全厂接地网。8。7,6、共同接地装置宜利用自然接地体 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易爆物资的管道,自然接地体能够满足要求时、除变电所外。可不设人工接地体、但应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