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电气系统接地8 7、1,工厂电气系统接地应包括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电子设备接地和防静电接地等,8,7.2,3kV。10kV电压级。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小电流接地系统。8 7.3。厂区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宜采用TN系统,TN系统的型式应根据工程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由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母线向1个建筑物供电的低压配电系统 应采用同一种系统接地型式,建筑物以外的电气设备宜单独接地.2 在TN,C或TN、S系统接地型式中。不得断开PEN线以及PE线和N线,不得装设断开PEN线以及PE线和N线的任何电器器件.3 在TN,C,S系统接地型式中,应在由TN.C转为TN,S系统的用户进线配电箱处将PEN线分为PE线和N线.分开后两者不得再合并。4、在TN S接地型式中,N线上不应装设只将N线断开的电气器件.当需要断开N线时、应装设相线和N线一起断开的电气器件 8.7、4,变电所内不同用途.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应使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8,7、5.全厂的共同接地装置 应通过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架中的接地干线、铠装电缆的金属外皮。低压电缆中的PE线连成电气通路,并形成全厂接地网、8、7,6。共同接地装置宜利用自然接地体、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易爆物资的管道,自然接地体能够满足要求时。除变电所外。可不设人工接地体,但应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