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2、给.水10 2,1。给水系统应分别设置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和生活,消防给水系统.10,2,2,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要求确定。2、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3 不可预见用水量可按生产。生活总用水量的15.30.计算.10.2 3、设备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mg。L,450mg.L,以CaCO3计,悬浮物宜小于20mg、L pH值应为6、5 8,5。并应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10,2 4 锅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 GB T、1576的有关规定。10 2,5。生产用水的水压应根据生产要求确定。车间进口的水压不宜小于0,3MPa,10、2。6 给水水源选择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资源应可靠。满足生产 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 2,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3、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4,应优先选用水质不需净化处理或只需简易净化处理的水源。5。有条件时.可与农业。水利.邻近城镇和工业企业协作。综合利用水资源、6、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应安全,经济,便于施工.管理和维护、10、2。7,地下水的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水量。10 2、8、采用管井时应至少设置1口备用井、当发生事故时、备用井应能满足80 的设计取水量,10,2,9,取用地表水时 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97。10 2 10 大型厂取水泵站和取水构筑物宜按10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宜按95,设计,97,校核.中小型厂可按5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可按90.设计、95,校核、10。2、11。水源至工厂的输水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优先选用重力输水,输水管线宜设两条.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出现故障时,另一条输水管线应能保障80、的设计输水量,当水源至工厂只设1条输水管或多座水源井分别以单管向工厂输水时,厂内应设置安全储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的设施、10。2.12,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保持水质。水量平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有关规定,10.2,13。对水质要求较高的化验用水宜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10、2.14、同一个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产给水泵应设有备用泵 10、2。15,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 10。2 16、生活和消防给水系统宜设置水量调节储存设施。有条件时应优先选用高位储水池。10 2 17,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计量器具、10、2。18、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系统协调一致.10、2、19 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确定,10,2,20,建筑物的引入管应设置控制阀门 用水设备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设置排气阀。管道最低处宜设置放水阀 10,2.21.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