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林草工程18。1.一般规定18,1、1,具有生态功能的造林种草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水土保持区划所确定的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相适应.2。应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并应与当地生产 生活条件相适应,3、应注重生物多样性 采用以乡土树草种为主的多林种,多草种配置、18。1、2.坡地上具有生产功能的造林种草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与水土保持区划所确定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相适应,2、应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当地经济状况,产业结构及发展方向 确定工程建设的规模和特性.3 应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基础上,注重经济效益,着力于提高土地生产力.18.1,3。生产建设项目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不影响主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应优先满足生态与景观要求。2、应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景观建设相结合。合理配置树草种,18。1。4,小流域人工湿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河道前宜布置小流域人工湿地.2,对于清洁型小流域,其人工湿地设计应满足沉积泥沙 改善水质和营造景观的功能 18,1,5 坡度5、以下的平缓地 自然坡地和生产建设项目中经土地整治达到绿化条件的各类坡地 应在满足造林或种草所需的土壤水肥及光热条件下布置.生产建设项目林草措施区域应在土地整治的基础上布置,18。1。6.林草措施设计应在工程布置的基础上、根据立地类型划分和树.草,种的组成与配置等进行分类典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