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林草工程18,1,一般规定18、1,1,具有生态功能的造林种草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水土保持区划所确定的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相适应,2,应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 并应与当地生产,生活条件相适应。3 应注重生物多样性。采用以乡土树草种为主的多林种,多草种配置、18 1 2。坡地上具有生产功能的造林种草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水土保持区划所确定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相适应,2.应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当地经济状况.产业结构及发展方向、确定工程建设的规模和特性,3、应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基础上,注重经济效益.着力于提高土地生产力.18,1 3,生产建设项目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不影响主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 应优先满足生态与景观要求,2.应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景观建设相结合,合理配置树草种,18 1,4.小流域人工湿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 排入河道前宜布置小流域人工湿地。2 对于清洁型小流域。其人工湿地设计应满足沉积泥沙.改善水质和营造景观的功能。18,1、5 坡度5 以下的平缓地 自然坡地和生产建设项目中经土地整治达到绿化条件的各类坡地、应在满足造林或种草所需的土壤水肥及光热条件下布置.生产建设项目林草措施区域应在土地整治的基础上布置。18,1、6。林草措施设计应在工程布置的基础上.根据立地类型划分和树,草.种的组成与配置等进行分类典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