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林草工程18,1,一般规定18。1,1、具有生态功能的造林种草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与水土保持区划所确定的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相适应 2、应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并应与当地生产,生活条件相适应,3。应注重生物多样性、采用以乡土树草种为主的多林种.多草种配置.18,1,2,坡地上具有生产功能的造林种草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水土保持区划所确定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相适应,2.应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当地经济状况,产业结构及发展方向.确定工程建设的规模和特性、3.应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基础上,注重经济效益,着力于提高土地生产力,18 1 3.生产建设项目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不影响主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应优先满足生态与景观要求.2、应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景观建设相结合,合理配置树草种、18 1,4 小流域人工湿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 排入河道前宜布置小流域人工湿地.2。对于清洁型小流域,其人工湿地设计应满足沉积泥沙.改善水质和营造景观的功能。18、1、5,坡度5、以下的平缓地、自然坡地和生产建设项目中经土地整治达到绿化条件的各类坡地.应在满足造林或种草所需的土壤水肥及光热条件下布置,生产建设项目林草措施区域应在土地整治的基础上布置。18、1。6.林草措施设计应在工程布置的基础上、根据立地类型划分和树,草。种的组成与配置等进行分类典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