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电气测量与智能化设计、10。5。1 公共建筑应根据不同电价分类的用电负荷将配电回路分开,并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10,5、2 设置集中空调或供暖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或大型公共建筑。应对空调用电。照明插座.水泵 电梯,风机等动力用电 信息机房.厨房。锅炉等特殊用电设置电量分项计量装置 10,5.3、有出租单元的公共建筑应装设对出租单元管理及收费的用电计量装置,10。5.4。变压器低压出线侧总开关处应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表进行测量。表计应至少具有监测和计量三相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功率因数。有功电能,最大需量,总谐波含量功能.10,5、5,变电所所有低压出线回路及建筑物其他场所配电回路设置电力测量时 应采用电子式普通电能仪表,在能耗监测系统需要采集该回路数据时。该回路电能仪表应有远传数值接口、10,5。6、设置集中空调或供暖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或大型公共建筑,暖通空调专业冷热量总表,煤气总表 燃油总表等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接入建筑物能耗监测系统.10、5 7。设置集中空调或供暖的公共建筑 国家机关建筑或大型公共建筑.给排水专业总水量计量与厨房卫生间分项用水计量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接入建筑物能耗监测系统 10,5,8,所有设备专业计量测量数据构成建筑能耗管理系统,该系统应符合、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 111的要求。与城市数据中心互传备份 10 5,9.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对建筑机电设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装置有测量、监视和控制功能。10.5、10,居住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应满足.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基本配置的要求。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 其子系统应根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T,50314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