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隔声降噪设计、6,7.1,学校。医院 旅馆,办公.商业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及建筑围护结构隔声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相关规定,6,7 2,住宅建筑中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噪声级应符合表6 7 2的规定 表6,7、2。卧室。起居室.厅 内的允许噪声级 6.7,3 住宅建筑中的分户墙、分户楼板及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6,7。3的规定 表6,7 3.分户构件空气声隔声标准。6,7.4,住宅建筑中的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 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6,7,4的规定、表6、7 4.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6、7,5.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宜根据声环境的不同要求对各类房间进行区域划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6、7、6 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房,管道等噪声源宜集中布置 并符合下列规定、1、噪声源宜设置在地下.空调机房 通风机房。发电机房 各类泵房等有噪声污染的设备用房的墙面,楼板,门窗及顶棚宜做隔声吸声处理,2、当产生噪声的管道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时 应采取降噪措施,3.泵房,配电房等噪声源不应与住宅等对噪声较敏感的建筑贴邻、4。电梯机房及电梯井道不应与卧室紧邻、不宜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毗邻 5。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基础应采取减振措施 6 7 7.下列场所的顶棚 楼面、墙面和门窗宜采取吸声和隔声措施。1。学校、医院.旅馆、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走廊及门厅等人员密集场所.2,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大型建筑的人员密集场所 6。7,8,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其他有声学要求的重要房间应进行声学设计 满足相应功能要求。6 7.9,有声环境要求房间的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中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 应符合表6、7、9的规定,表6 7 9,住宅建筑中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标准.2,学校、医院.旅馆等有声环境要求的房间应采用浮筑楼板。弹性面层、隔声吊顶。阻尼板等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并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3.应采用地面辐射供暖时.可结合地面辐射供暖的保温层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4、浮筑楼板的减振垫应沿墙体上翻不低于40mm高 且不应低于垫层及实体面层厚度,6 7.10、建筑毗邻城市交通干线时。宜采取下列措施降低噪声影响。1.宜加强外墙 外窗、外门等围护结构及构件的隔声性能,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相关要求,2.宜将走廊。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及对噪声不敏感的房间设于毗邻城市交通干线一侧。3,宜合理利用建筑裙房或底层凸出设计等遮挡沿路交通噪声,且面向城市交通干线的建筑面宽不宜过宽.也可使用声屏障等设施来阻隔交通噪声。6。7。11,建筑采用轻型屋盖时。屋面宜采取铺设阻尼材料,设置吊顶等措施防止雨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