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5.3。1,应对建筑场地资源进行生态环境的评估分析 确定合理利用方式,并符合下列规定,1 宜保持利用场地原有的地形,地貌 通过优化场地规划与设计 降低开发活动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2 应保护地表水体,不得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应尽量维持原有水文条件,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3 应妥善回收 保持和利用无污染的地表土,5,3,2、可再生能源利用应进行资源勘查和评估、并符合下列规定。1。应优先利用太阳能,并根据场地及建筑条件、确定合理的太阳能利用方式 2 利用地热能时、应对地热能资源可利用量进行调查评估,地热能开采不得对地表水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3,利用风能时,应对场地周边风力资源及风能利用对场地声环境的影响进行调查、风力发电设施的选型及安装应避免噪声干扰 5、3、3、利用地下水,地表水资源时.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对地下水系和形态进行调查评估、不得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3,4 场地内有利用和保护价值的既有建筑应纳入规划统筹设计.5.3、5。场地内生物资源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保持用地内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提高土地的生态价值.2、应调查场地内的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植被 3.应保护原有湿地和地表水体.采取措施恢复或补偿场地及周边原有的生物生存条件、5,3,6。场地规划应进行场地雨洪控制、合理规划场地雨水径流.并符合下列规定.1.应保持和利用河道.景观水系的滞洪,蓄洪及排洪能力,2,应采取措施加强雨水渗透对地下水的补给,保持场地自然渗透能力 3.因地制宜地采取雨水收集与利用措施。5,3,7、应结合场地主导风向 合理规划场地内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等整体系统。垃圾收集处理场所应设置防污染设施,其位置不应污染环境。影响住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