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建筑材料。7.5 1,建筑材料不得采用国家,江苏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宜选用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及制品。7。5.2、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粱、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7。5.3,建筑材料的选用应遵循新型、轻质,节能、经济、适用,耐久,环保。健康的原则。宜选用本地建筑材料。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质量占建筑材料总质量的比例不应小干60,7,5。4.建筑材料的选用应保证结构性能安全和不污染环境。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可再循环和可再利用材料,住宅建筑中.其质量占建筑材料总质量的比例不应小于6、公共建筑中.其质量占建筑材料总质量的比例不应小于10,2,宜采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3 宜选用可快速再生的天然材料等制作的高强复合材料 7,5。5。选择材料时。应评估其资源的消耗量.选用物化能量低,可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和产品、选择材料时,应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应采用生产。施工 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程度低的建筑材料 7.5,6,现浇混凝土应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全部采用预拌砂浆。7.5、7、建筑结构主体宜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并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混合结构中.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受力钢筋使用不低于400MPa级的高强钢筋用量不应低于受力钢筋总量的85 其中、500MPa级及以上高强钢筋用量不宜低于受力钢筋总量的25.2,高度大于80m的建筑,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5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构件混凝土总量的比例不宜小于50,3,钢结构或混合结构中钢结构部分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不应小于70.7、5、8,建筑结构主体宜合理采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