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5.1.环境管理机构5.1,1、本条所指的环境保护机构专职人员的管理职责包括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若干方面,故在人员编制上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根据目前我国煤炭矿区及项目建设规模跨度大、企业种类多的现状 矿区和单个项目环境保护机构专职人员的编制。可按所在地区自然地理条件 企业类型 规模等具体情况参考下列指标确定.1,矿区可根据规模按以下规定设置。1,年产量10、0Mt及以上的矿区、人员编制宜为6人,10人.2,年产量5,0Mt,10。0Mt的矿区.人员编制宜为5人 7人。3,年产量5.0Mt以下的矿区,人员编制宜为4人、6人。2、矿井及露天矿可根据规模按以下规定设置,1。矿井生产能力为1,2Mt a及以上规模.露天矿生产能力为4,0Mt a及以上规模的大型煤矿 人员编制宜为2人.6人 2。矿井生产能力为0,45Mt a,0 9Mt。a规模、露天矿生产能力为1 0Mt,a、4 0Mt,a以下规模的中型煤矿,人员编制宜为2人。3人.3.矿井生产能力为0 3Mt、a及以下规模 露天矿生产能力为1。0Mt a以下规模的小型煤矿.人员编制宜为1人.2人,3.矿区独立建设的选煤厂及其他辅助附属企业等 应单独设置环境保护专职人员。编制宜为1人.2人。煤矿下属一般企业、设置环境保护兼职人员,5、1.2.绿化工作配备专业人员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从调查情况看,凡是绿化成绩突出的企业.都有专业绿化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