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固体废物处置及治理4.3,1,本条意在明确煤炭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的范围和种类,4.3.2,本条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土资源部。科技部颁布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中的指导方针和技术原则。对煤炭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提出,综合利用,防治污染,的要求、以及应遵循的相关法规和标准,4,3,3 国家经贸委,科技部颁布的,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 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规定。新建煤矿,厂.应在矿井建设的同时。制定煤矸石利用和处置方案 不宜设永久性矸石山,老矿井的矸石山。应因地制宜有计划地治理和利用。让出或减少所压占土地。据此,本规范结合基建期与生产期的矸石特点分别作出规定、4,3.4,本条系根据1987年3月20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第二十四条有关要求提出、4 3,5、本条系根据国务院2011年2月22日颁布的.土地复垦条例 国务院令第592号.有关条文及不同类型的矸石应因地制宜地加以利用的要求提出。4、3。7,依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炭企业特点提出,4,3,8 本条系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2001的有关规定提出。旨在强调加强对煤矿锅炉灰渣等固体废物堆放的管理 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4,3 10、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经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目前在不少煤矿区还未引起足够重视 为加强对生活垃圾排放的管理。处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科学技术部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第1,5条及三.四部分内容以及,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第2.0.1条 第2、0,3条内容制定本条.4、3.11.本条系根据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第3.2、5条,第3 2。7条,第4.1 1条,第4 1、3条,第4、1 5条内容提出。4、3。12 有条件的矿区应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置,并尽量综合利用.目前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有堆肥、焚烧、填埋等方式。可根据矿区的条件进行选择,但场址的确定.处理工艺的技术要求以及处理工艺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应满足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第1.6条和第五 六.七部分内容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