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绿,化3 5,1.绿化设计应纳入到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并应按设计施工、3,5。2,矿区绿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与国家有关用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2,应与当地农林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发展规划及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3.应与矿区开发规划结合,并应根据煤炭企业的规划 规模及当地自然环境条件。设置企业本身必要的防护林带.绿地,矿区公园等集中绿化区.对由行政.文教.卫生,医疗设施及居住区组成的矿区中心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执行,3.5,3.绿化设计应因地制宜。并应符合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宜保留施工现场有价值的大乔木及移植珍贵幼树.改建 扩建项目宜保留已有的绿地和树木.不宜随意占用原规划的绿地 当需要占用时,可采用垂直绿化等方法弥补减少的绿地面积,3。5,4,煤炭建设项目的工业场地绿化占地系数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和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用地政策。规定相协调、3,5。5,工业场地的绿地布置、应符合煤炭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要求,并应结合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土方施工、综合管网布设进行全面规划、同时应分期实施 3,5、6、树种.花卉选择应根据企业性质。环境保护及厂容 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条件、植物生态习性、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确定各类适地植物的比例与配置方式。3。5。7.工业场地内不同区域的绿化布置方式和树种选择、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对下列地段重点进行绿化布置 1,生产管理区。进厂主干道及主要出入口 2、洁净度要求较高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建筑物周围。3,散发有害气体,粉尘及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堆场周围,4、易受雨水冲刷的地段,5、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周围,3.5,8,树木的种植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 树木与建,构 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