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绿,化3、5。1,绿化设计应纳入到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 并应按设计施工,3,5 2,矿区绿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与国家有关用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2、应与当地农林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发展规划及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3,应与矿区开发规划结合,并应根据煤炭企业的规划,规模及当地自然环境条件。设置企业本身必要的防护林带、绿地,矿区公园等集中绿化区 对由行政、文教。卫生,医疗设施及居住区组成的矿区中心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执行,3.5。3,绿化设计应因地制宜 并应符合实用。经济 美观的原则,宜保留施工现场有价值的大乔木及移植珍贵幼树.改建,扩建项目宜保留已有的绿地和树木 不宜随意占用原规划的绿地。当需要占用时。可采用垂直绿化等方法弥补减少的绿地面积,3,5。4、煤炭建设项目的工业场地绿化占地系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50215和。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 5019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用地政策,规定相协调.3,5.5,工业场地的绿地布置.应符合煤炭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要求。并应结合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土方施工,综合管网布设进行全面规划 同时应分期实施.3、5,6.树种 花卉选择应根据企业性质,环境保护及厂容、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条件。植物生态习性,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确定各类适地植物的比例与配置方式 3.5 7,工业场地内不同区域的绿化布置方式和树种选择。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对下列地段重点进行绿化布置.1,生产管理区、进厂主干道及主要出入口.2.洁净度要求较高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建筑物周围,3.散发有害气体.粉尘及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堆场周围.4.易受雨水冲刷的地段,5.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周围。3.5,8,树木的种植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树木与建,构 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