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绿.化3、5.1,绿化设计应纳入到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并应按设计施工 3。5.2 矿区绿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与国家有关用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2。应与当地农林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发展规划及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3、应与矿区开发规划结合.并应根据煤炭企业的规划.规模及当地自然环境条件.设置企业本身必要的防护林带.绿地,矿区公园等集中绿化区 对由行政.文教。卫生。医疗设施及居住区组成的矿区中心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执行 3。5、3。绿化设计应因地制宜 并应符合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宜保留施工现场有价值的大乔木及移植珍贵幼树 改建。扩建项目宜保留已有的绿地和树木。不宜随意占用原规划的绿地.当需要占用时,可采用垂直绿化等方法弥补减少的绿地面积,3 5 4 煤炭建设项目的工业场地绿化占地系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和,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用地政策,规定相协调。3 5,5。工业场地的绿地布置,应符合煤炭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要求、并应结合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土方施工、综合管网布设进行全面规划.同时应分期实施.3,5.6,树种,花卉选择应根据企业性质,环境保护及厂容、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条件。植物生态习性 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 确定各类适地植物的比例与配置方式,3、5。7,工业场地内不同区域的绿化布置方式和树种选择。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应对下列地段重点进行绿化布置、1,生产管理区,进厂主干道及主要出入口、2 洁净度要求较高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建筑物周围 3、散发有害气体、粉尘及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堆场周围.4 易受雨水冲刷的地段.5、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周围。3。5 8,树木的种植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