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绿 化3 5,1.绿化设计应纳入到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并应按设计施工、3、5.2 矿区绿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与国家有关用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2,应与当地农林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发展规划及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3,应与矿区开发规划结合.并应根据煤炭企业的规划、规模及当地自然环境条件 设置企业本身必要的防护林带.绿地、矿区公园等集中绿化区,对由行政 文教.卫生、医疗设施及居住区组成的矿区中心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执行、3,5.3,绿化设计应因地制宜.并应符合实用。经济 美观的原则,宜保留施工现场有价值的大乔木及移植珍贵幼树.改建,扩建项目宜保留已有的绿地和树木。不宜随意占用原规划的绿地。当需要占用时,可采用垂直绿化等方法弥补减少的绿地面积,3.5。4,煤炭建设项目的工业场地绿化占地系数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和,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用地政策。规定相协调、3 5,5.工业场地的绿地布置 应符合煤炭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要求,并应结合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土方施工 综合管网布设进行全面规划 同时应分期实施,3,5.6,树种.花卉选择应根据企业性质.环境保护及厂容 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条件、植物生态习性。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确定各类适地植物的比例与配置方式 3。5。7,工业场地内不同区域的绿化布置方式和树种选择、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对下列地段重点进行绿化布置,1。生产管理区、进厂主干道及主要出入口。2,洁净度要求较高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建筑物周围 3,散发有害气体 粉尘及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堆场周围 4,易受雨水冲刷的地段,5。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周围、3,5,8。树木的种植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