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绿 化3。5。1,绿化设计应纳入到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并应按设计施工。3。5 2,矿区绿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与国家有关用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2.应与当地农林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发展规划及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 3,应与矿区开发规划结合,并应根据煤炭企业的规划、规模及当地自然环境条件 设置企业本身必要的防护林带、绿地,矿区公园等集中绿化区.对由行政 文教、卫生,医疗设施及居住区组成的矿区中心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执行 3 5.3.绿化设计应因地制宜,并应符合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宜保留施工现场有价值的大乔木及移植珍贵幼树,改建,扩建项目宜保留已有的绿地和树木,不宜随意占用原规划的绿地.当需要占用时。可采用垂直绿化等方法弥补减少的绿地面积 3 5 4、煤炭建设项目的工业场地绿化占地系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和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 5019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用地政策 规定相协调,3,5.5 工业场地的绿地布置,应符合煤炭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要求.并应结合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土方施工,综合管网布设进行全面规划。同时应分期实施,3.5,6,树种 花卉选择应根据企业性质.环境保护及厂容.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条件、植物生态习性,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确定各类适地植物的比例与配置方式.3 5、7.工业场地内不同区域的绿化布置方式和树种选择、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对下列地段重点进行绿化布置 1.生产管理区。进厂主干道及主要出入口.2,洁净度要求较高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建筑物周围,3,散发有害气体.粉尘及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堆场周围.4.易受雨水冲刷的地段、5 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周围、3.5,8 树木的种植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