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绿、化3,5 1 绿化设计应纳入到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并应按设计施工 3.5,2、矿区绿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与国家有关用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2、应与当地农林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发展规划及生态功能区划相协调,3 应与矿区开发规划结合 并应根据煤炭企业的规划。规模及当地自然环境条件 设置企业本身必要的防护林带.绿地、矿区公园等集中绿化区,对由行政,文教。卫生,医疗设施及居住区组成的矿区中心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执行,3、5 3。绿化设计应因地制宜、并应符合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宜保留施工现场有价值的大乔木及移植珍贵幼树、改建 扩建项目宜保留已有的绿地和树木 不宜随意占用原规划的绿地、当需要占用时.可采用垂直绿化等方法弥补减少的绿地面积,3 5.4,煤炭建设项目的工业场地绿化占地系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和、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用地政策。规定相协调、3.5 5.工业场地的绿地布置,应符合煤炭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要求、并应结合总平面布置 竖向布置.土方施工,综合管网布设进行全面规划 同时应分期实施。3、5,6.树种.花卉选择应根据企业性质、环境保护及厂容。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条件 植物生态习性、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确定各类适地植物的比例与配置方式,3。5.7,工业场地内不同区域的绿化布置方式和树种选择、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对下列地段重点进行绿化布置,1,生产管理区,进厂主干道及主要出入口.2,洁净度要求较高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建筑物周围,3。散发有害气体,粉尘及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车间,装置及堆场周围。4 易受雨水冲刷的地段,5 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周围 3,5,8。树木的种植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 树木与建 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