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搬迁与安置3.6.1,露天矿开采的工艺性质决定了其开采区的地表所有附着物均会受到损毁性破坏、而一般情况下,露天矿的服务年限较长。搬迁安置工作不可能一次完成,因此可根据开采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本条强调了对处于开采区范围内的所有村庄居民应在实施剥采前完成异地重建和搬迁安置 而其他建,构 筑物则应视其性质和重要程度等确定是否异地搬迁,重建或报废补偿。条文中。初始拉沟,是指露天矿首采区为建立初始台阶工作面而开挖的初始沟道、3,6。2。矿井开采会使地表发生变形、倾斜.并形成一定的变形曲率 地表变形,倾斜和曲率值是衡量其对地面建、构 筑物影响破坏程度的重要参评依据 地面建 构.筑物受开采影响的程度取决于地表变形的大小和建 构,筑物本身抵抗采动变形的能力、对于长度或变形缝区段内长度小于20m的砖混结构建 构,筑物.其损坏等级划分见表3、其他结构类型的建、构.筑物可参照表3的规定执行。当矿井地下开采对地面建.构、筑物的影响破坏程度在。级及以下时,可采取有针对性的维修或加固等综合措施来确保地面建,构,筑物的使用安全,当矿井地下开采对地面建,构 筑物的影响破坏程度大于,级时,则应采取留煤柱保护或搬迁的措施来确保使用安全。表3 砖混建 构,筑物的损坏等级、表3中建,构.筑物的损坏等级按自然间为评判对象 根据各自然间的损坏情况按此表分别进行 3,6。3。现在越来越重视.以人为本.只有在设计中明确提出要求 才能促使建设方重视和落实搬迁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