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5,1,环境管理机构5.1.1.本条所指的环境保护机构专职人员的管理职责包括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若干方面。故在人员编制上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根据目前我国煤炭矿区及项目建设规模跨度大 企业种类多的现状,矿区和单个项目环境保护机构专职人员的编制,可按所在地区自然地理条件 企业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参考下列指标确定,1.矿区可根据规模按以下规定设置.1、年产量10.0Mt及以上的矿区 人员编制宜为6人,10人 2.年产量5。0Mt,10,0Mt的矿区,人员编制宜为5人、7人 3,年产量5,0Mt以下的矿区.人员编制宜为4人 6人、2、矿井及露天矿可根据规模按以下规定设置,1.矿井生产能力为1,2Mt。a及以上规模,露天矿生产能力为4,0Mt,a及以上规模的大型煤矿.人员编制宜为2人,6人。2,矿井生产能力为0、45Mt、a 0、9Mt a规模 露天矿生产能力为1.0Mt,a 4。0Mt a以下规模的中型煤矿。人员编制宜为2人。3人,3,矿井生产能力为0.3Mt。a及以下规模.露天矿生产能力为1,0Mt,a以下规模的小型煤矿。人员编制宜为1人,2人、3。矿区独立建设的选煤厂及其他辅助附属企业等,应单独设置环境保护专职人员,编制宜为1人.2人,煤矿下属一般企业,设置环境保护兼职人员,5,1,2,绿化工作配备专业人员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从调查情况看、凡是绿化成绩突出的企业.都有专业绿化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