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5,1、环境管理机构5.1 1,本条所指的环境保护机构专职人员的管理职责包括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若干方面。故在人员编制上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根据目前我国煤炭矿区及项目建设规模跨度大,企业种类多的现状,矿区和单个项目环境保护机构专职人员的编制。可按所在地区自然地理条件.企业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参考下列指标确定,1.矿区可根据规模按以下规定设置。1 年产量10、0Mt及以上的矿区、人员编制宜为6人 10人。2,年产量5,0Mt,10 0Mt的矿区,人员编制宜为5人.7人。3 年产量5。0Mt以下的矿区,人员编制宜为4人、6人。2。矿井及露天矿可根据规模按以下规定设置.1,矿井生产能力为1、2Mt,a及以上规模.露天矿生产能力为4。0Mt,a及以上规模的大型煤矿,人员编制宜为2人,6人,2 矿井生产能力为0 45Mt。a,0.9Mt.a规模、露天矿生产能力为1、0Mt,a,4,0Mt。a以下规模的中型煤矿,人员编制宜为2人、3人,3 矿井生产能力为0、3Mt a及以下规模。露天矿生产能力为1、0Mt。a以下规模的小型煤矿.人员编制宜为1人。2人。3.矿区独立建设的选煤厂及其他辅助附属企业等,应单独设置环境保护专职人员.编制宜为1人,2人。煤矿下属一般企业.设置环境保护兼职人员,5 1,2,绿化工作配备专业人员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从调查情况看 凡是绿化成绩突出的企业,都有专业绿化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