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调蓄构筑物7.6。1,单管、渠、输水系统应设置事故调蓄水池。调蓄容积应根据其他水源补充能力。管道检修或事故抢修时间,输水水质以及水质保持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调蓄池的个数或分格数不宜小于2个、并应能单独工作和分别泄空、输送原水时.调蓄容积不宜大于7d的输水量。并应采取防止富营养。软体动物 甲壳浮游动物滋生堵塞管道和减缓积泥的措施、输送清水时,调蓄容积不应大于1d的输水量、并应满足本标准第7。6.6条,第7 6.7条的规定和设置补充消毒的设施 7 6,2.兼有水质改善或应急处理功能的原水调蓄构筑物.其容积除应满足调蓄需求外 尚应满足水质改善或应急处理所需的水力停留时间要求,7 6.3 用于水源地避咸。避沙,避凌的原水调蓄构筑物的设置及容积的确定应符合本标准第5.3、2条和第5、3,3条的规定、7,6.4、水厂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送水曲线.自用水量及消防储备水量等确定.当管网无调节构筑物时、在缺乏资料情况下、可按水厂最高日设计水量的10、20,确定 7,6、5 当水厂未设置专用消毒接触池时、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宜增加满足消毒接触所需的容积、游离氯消毒时应按接触时间不小于30min的增加容积考虑.氯胺消毒时应按接触时间不小于120min的增加容积考虑、7。6.6.管网供水区域较大。距离净水厂较远、且供水区域有合适的位置和适宜的地形、可考虑在水厂外建高位水池,水塔或调节水池泵站、调节容积应根据用水区域供需情况及消防储备水量等确定 7。6,7 清水池的个数或分格数不得小于2个.并应能单独工作和分别泄空、有特殊措施能保证供水要求时,可修建1个,7 6。8,清水池内壁宜采用防水,防腐蚀措施,防水 防腐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17219的有关规定,7.6。9,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排空。溢流等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四周应排水畅通。严禁污水倒灌和渗漏 7、6。10、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调节水池,水塔.应有保证流动、避免死角、防止污染.便于清洗和通气等措施.7。6、11、调蓄构筑物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场等污染源 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道和污染物.当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7,6,12、水塔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