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6,调蓄构筑物7。6 1。单管,渠、输水系统应设置事故调蓄水池 调蓄容积应根据其他水源补充能力,管道检修或事故抢修时间.输水水质以及水质保持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调蓄池的个数或分格数不宜小于2个.并应能单独工作和分别泄空,输送原水时.调蓄容积不宜大于7d的输水量、并应采取防止富营养。软体动物,甲壳浮游动物滋生堵塞管道和减缓积泥的措施 输送清水时,调蓄容积不应大于1d的输水量,并应满足本标准第7.6 6条 第7.6。7条的规定和设置补充消毒的设施 7,6.2,兼有水质改善或应急处理功能的原水调蓄构筑物 其容积除应满足调蓄需求外,尚应满足水质改善或应急处理所需的水力停留时间要求.7,6.3.用于水源地避咸.避沙 避凌的原水调蓄构筑物的设置及容积的确定应符合本标准第5,3、2条和第5,3。3条的规定。7 6 4 水厂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送水曲线.自用水量及消防储备水量等确定,当管网无调节构筑物时、在缺乏资料情况下 可按水厂最高日设计水量的10 20、确定、7。6,5,当水厂未设置专用消毒接触池时、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宜增加满足消毒接触所需的容积、游离氯消毒时应按接触时间不小于30min的增加容积考虑,氯胺消毒时应按接触时间不小于120min的增加容积考虑 7,6.6.管网供水区域较大,距离净水厂较远,且供水区域有合适的位置和适宜的地形,可考虑在水厂外建高位水池 水塔或调节水池泵站 调节容积应根据用水区域供需情况及消防储备水量等确定,7,6 7。清水池的个数或分格数不得小于2个 并应能单独工作和分别泄空 有特殊措施能保证供水要求时,可修建1个 7,6.8、清水池内壁宜采用防水。防腐蚀措施,防水。防腐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有关规定.7,6.9.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排空。溢流等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四周应排水畅通。严禁污水倒灌和渗漏,7,6、10,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调节水池.水塔,应有保证流动、避免死角、防止污染。便于清洗和通气等措施,7 6.11、调蓄构筑物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场等污染源 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道和污染物,当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7.6 12 水塔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