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6 调蓄构筑物7。6.1。单管,渠、输水系统应设置事故调蓄水池、调蓄容积应根据其他水源补充能力。管道检修或事故抢修时间。输水水质以及水质保持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调蓄池的个数或分格数不宜小于2个 并应能单独工作和分别泄空。输送原水时.调蓄容积不宜大于7d的输水量,并应采取防止富营养,软体动物 甲壳浮游动物滋生堵塞管道和减缓积泥的措施、输送清水时 调蓄容积不应大于1d的输水量,并应满足本标准第7、6。6条,第7.6 7条的规定和设置补充消毒的设施。7.6、2。兼有水质改善或应急处理功能的原水调蓄构筑物 其容积除应满足调蓄需求外.尚应满足水质改善或应急处理所需的水力停留时间要求,7.6 3。用于水源地避咸。避沙,避凌的原水调蓄构筑物的设置及容积的确定应符合本标准第5、3.2条和第5.3、3条的规定,7.6.4,水厂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送水曲线,自用水量及消防储备水量等确定 当管网无调节构筑物时,在缺乏资料情况下、可按水厂最高日设计水量的10 20.确定。7,6、5.当水厂未设置专用消毒接触池时、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宜增加满足消毒接触所需的容积、游离氯消毒时应按接触时间不小于30min的增加容积考虑,氯胺消毒时应按接触时间不小于120min的增加容积考虑、7,6,6,管网供水区域较大.距离净水厂较远,且供水区域有合适的位置和适宜的地形,可考虑在水厂外建高位水池。水塔或调节水池泵站,调节容积应根据用水区域供需情况及消防储备水量等确定,7。6,7。清水池的个数或分格数不得小于2个,并应能单独工作和分别泄空。有特殊措施能保证供水要求时。可修建1个、7、6,8。清水池内壁宜采用防水.防腐蚀措施。防水、防腐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有关规定。7 6.9、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排空,溢流等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四周应排水畅通.严禁污水倒灌和渗漏、7、6 10,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调节水池,水塔,应有保证流动,避免死角,防止污染 便于清洗和通气等措施 7、6、11,调蓄构筑物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 垃圾堆放场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道和污染物。当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7.6。12。水塔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