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水厂总体设计8、0,1,水厂厂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下列条件,1.合理布局给水系统,2,不受洪涝灾害威胁。3.有较好的排水和污泥处置条件,4 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5,有便于远期发展控制用地的条件,6、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并便于设立防护地带,7,少拆迁、不占或少占农田,8,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供电条件,9 尽量靠近主要用水区域 10、有沉沙特殊处理要求的水厂,有条件时设在水源附近,8,0.2,水厂应按实现终期规划目标的用地需求进行用地规划控制,并应在总体规划布局和分期建设安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近期用地面积 8,0 3,水厂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结合工程目标和建设条件,在确定的工艺组成和处理构筑物形式的基础上。兼顾水厂附属建筑和设施的实际设置需求,2、在满足水厂工艺流程顺畅的前提下.平面布置应力求功能分区明确 交通联络便捷和建筑朝向合理 3,在满足水厂生产构筑物水力高程布置要求的前提下.竖向布置应综合生产排水 土方平衡和建筑景观等因素统筹确定.4、对已有水厂总体规划的扩建水厂。应在维持总体规划布局基本框架不变的基础上,结合现实需求进行布置。对没有水厂总体规划的改建,扩建水厂,应在满足现实需求的前提下 结合原有设施的合理利用。水厂生产维持和安全运行,水平衡等因素 统筹考虑布置、8,0、4 水厂生产构筑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程布置应满足水力流程通畅的要求并留有合理的余量.减少无谓的水头和能耗.应结合地质条件并合理利用地形条件,力求土方平衡、2,在满足各构筑物和管线施工要求以及方便生产管理的前提下、生产构筑物平面上应紧凑布置,且相互之间通行方便.有条件时宜合建。3 生产构筑物间连接管道的布置.宜流向顺直、避免迂回 构筑物之间宜根据工艺要求设置连通管,超越管,4 并联运行的净水构筑物间应配水和集水均匀。5、排泥水处理系统中的水收集构筑物宜设置在排泥水生产构筑物附近、处理构筑物宜集中布置,8,0。5,水厂附属建筑和设施的设置应根据水厂规模,工艺 监控水平和管理体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8、0,6 机修间,电修间 仓库等附属生产建筑物应结合生产要求布置 并宜集中布置和适当合建.8,0、7.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力求位置和朝向合理。并与生产构筑物保持一定距离,釆暖地区锅炉房宜布置在水厂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8、0,8.水厂内各种管线应综合安排,避免互相干扰。满足施工要求,有适当的维护条件 管线密集区或有分期建设要求可采用综合管廊.综合管廊的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规定执行。8、0。9。水厂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并应留有安全裕度.8 0。10,一.二类城市主要水厂的供电应采用一级负荷,一,二类城市非主要水厂及三类城市的水厂可采用二级负荷,当不能满足时、应设置备用动力设施 8。0、11.生产构筑物必须设置栏杆。防滑梯,检修爬梯.安全护栏等安全设施.8。0。12。水厂内可设置滤料 管配件等露天堆放场地,8、0、13。水厂建筑物造型宜简洁美观。材料选择适当.并应考虑建筑的群体效果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8,0.14。严寒地区的净水构筑物应建在室内,寒冷地区的净水构筑物是否建在室内或采取加盖措施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气候条件确定,8、0 15,水厂生产和附属生产及生活等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8.0,16.水厂内应设置通向各构筑物和建筑物的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厂的主要交通车辆道路应环行设置,2.建设规模,类水厂可设双车道,建设规模.类和,类水厂可设单车道 3,主要车行道的宽度。单车道应为3.5m。4,0m,双车道应为6m,7m,支道和车间引道不应小于3m、4,车行道尽头处和材料装卸处应根据需要设置回车道。5、车行道转弯半径应为6m 10m、其中主要物料运输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6,人行道路的宽度应为1 5m,2 0m 7.通向构筑物的室外扶梯倾角不宜大于45.8 人行天桥宽度不宜小于1,2m,8、0,17,水厂雨水管道应单独设置,水厂雨水管道设计降雨重现期宜选用2年.5年 雨水排除应根据周边城市雨水管道的排水标准确定采用自排或强排水方式,有条件时、雨水宜收集利用,8,0,18,水厂生产废水与排泥水 脱水污泥.生产与生活污水的处置与排放应符合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8 0。19 水厂应设置大门和围墙 围墙高度不宜小于2,5m.有排泥水处理的水厂。宜设置脱水泥渣专用通道及出入口,8,0,20,水厂宜设置电视监控系统等安全保护设施 并应符合当地有关部门和水厂管理的要求.8.0,21,水厂应进行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