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伊犁自治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方案
  • 哈密地区关于规范哈密地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备案程序
  • 和田地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 喀什市2012年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家2010(建筑结构)系列规范细则[附条文说明] XJJ012-201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校准规范 JJF(新)04-2017
  • 塔城市发改委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2023年修订
  • 乌鲁木齐市天然气用户发展需求管理办法
  • 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15年
。第七章.附 则第四十九条、城市规划区以外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口岸。生产建设兵团农垦居民点,参照城市规划法和本办法执行、第五十条 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控制的区域的规划管理工作、应当本着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加强城乡建设的原则进行.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自治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