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验收方案关于印发、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验收方案 的通知 喀市政办发,2012,93号.各乡.镇 场 街道、各有关部门,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验收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为全面检验我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确保喀什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 103号,和地区行署.关于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各乡.场 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签订的,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 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全面检验我市各部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成效,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 四个水平。100 达标为目标。使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二 组织机构,一.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部门工作。组。长。岳志刚.副市长 副组长、胡延军,安监局局长 于,飞 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 周跃武 住建局局长.依力哈木,尼亚孜、教育局局长。李、娜 民政局局长.依力哈木 买海提.卫生局局长.阿不都克日木。苏力坦。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江,淳。广电局党支部书记、依布拉音.艾沙。工商局局长。贾卫东,旅游局局长.郑,江,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喀什市公安消防大队 办公室主任由于飞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喀什市构筑、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三.考评验收对象,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2010,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单位 各乡。镇,场。街道。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广电局,工商局。旅游局、四、验收时间及方法,一,自查自评,1.各乡,镇,场、街道对2010。2012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达标验收细则。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工作,6月28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住建局 教育局 民政局。卫生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广电局、工商局。旅游局8个行业部门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部门、附件2 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3。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按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附件3.对全市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进行达标验收.填写,社会单位、四个能力 建设达标验收记录表,6月28日前将验收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考评。7月1日至7月10日。市政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 喀交会,和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考评细则对各乡,镇、场、街道 及8个部门近三年构筑,防火墙,工程进行考评验收。对各乡。场、镇.街道验收时将随机抽查1个公安派出所,1个村和1个社区。对8个部门验收时将查阅工作资料,并实地抽查2个直属单位或行业企业。三。总结表彰 对验收达标的先进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此次验收考评成绩将纳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畴,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的组织领导,今年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最后一年,公安部.自治区人民政府 地区将逐级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对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梳理,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 有人管 取得实效 二,查遗补漏.全面做好自查自评各项工作,各单位 各部门要对照责任书和考评细则 做好自查自改和达标创建工作。对未完成的,欠账。任务.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 尽快研究协调解决。并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明确经费保障.确保按时完成 同时。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各项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做好迎接考评工作、三,严格考评、客观公正评价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组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和细则 逐条逐项对照进行考评打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辖区或行业系统内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评为不合格单位 联系人,王东。闫森。电 话 0998 284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