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线电导率仪校准规范 JJF(新)19-201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 新疆地下水水源热泵工程技术规程 XJJ 050-2012
  • 伊犁州关于对州直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挂牌制度的通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保温砌块应用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XJJ 109-2019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及春季开工前后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地建[2014]27号
  • 克拉玛依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
  • 巴州民用建筑外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外温度变送器校准规范 JJF(新)13-2018
  • 伊犁州援疆项目审批暂行办法
。第四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第十六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第十七条,城市新区的选址 应当依托现有市区、利用城市现有设施。从实际出发。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提高开发综合效益。第十八条.城市旧区改建应当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城市旧区的改建 应当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紧密结合、改善用地结构、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和市容景观。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城市旧区、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和少数民族聚居城市的旧区改建 应当注意保持传统风貌,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第十九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各项建设的选址。应当保证有可靠的水源。能源 交通,防灾等建设条件,并避开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和地下文物古迹以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不宜修建的地段。在水源不足地区.应当限制城市规模和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的发展.二,逐步改善居住环境 居住区相邻地段的土地利用不得妨碍居住区的安全,卫生与安宁,三,工业项目应当符合专业化和协作要求、统筹安排,防止污染,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工业和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布置在市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和水源地 不得安排在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保护区,四,城市旧区现有工矿企业的扩建.改建、应当经过论证 从严控制,五。城市道路选线.道路网的组织 应当同对外交通设施相互衔接,协调。六,铁路编组站、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机场和重要军事设施等、应当避开市区、七,生产或者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物的工厂.仓库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避开市区。八,建设生产放射危害物质的设施,必须设置防护工程 避开市区、并制定废弃物处理措施,九,城市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必须和城市规划建设密切结合.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十.城市旧区内私有房屋的改建、扩建、不得擅自扩大原有宅基地面积。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