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城市地下空间利用 13 1,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准则。13,1 1 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城市空间相结合,统一规划.科学协调地上及地下空间的承载,震动、污染及噪音等问题。避免对既有设施造成损害.预留与未来设施连接的可能性 满足人防,消防及防灾规范要求,13.1,2、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应遵循分层分区 综合利用.公共优先以及分期建设的原则.13 1.3。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应考虑对空间资源的保护。应在浅层空间得到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再向深层空间发展。13,1,4.人员活动频繁的地下空间应满足空间使用的安全.便利。舒适及健康等方面的要求。配置相应的治安,环卫 安全,通信及服务等设施、设置符合人的行为习惯的引导标志以及供残疾人使用的通道.13,1。5,地下设施出入口的数量及位置必须满足安全和防灾的规范要求。地下设施露出地面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与城市地面环境相协调、13.2,人行地道,13。2、1 人行地道应纳入整体交通系统。宜连接附近主要交通站点,13 2,2 人行地道的长度 防灾疏散空间。直通地面的出入口等要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13,3 地下公共停车库。13.3.1。地下公共停车库的建设应考虑城市动态交通 静态交通的衔接协调以及个体交通工具与公共交通工具的换乘与衔接 地下停车库宜与其他地下空间设施整合建设,并与相邻地下停车库相互连通 13。3 2。地下公共停车库应方便出入并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应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安全.舒适,通风、防火,防护设施以及降低噪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