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共服务设施4 1,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标准。4,1、1.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七类。1。教育设施 2,医疗卫生设施。3.文化娱乐设施.4、体育设施。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6、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7、商业设施、4。2.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设置准则.4 2、1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设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综合配套用房面积标准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 2002年版,相关指标还应符合下列规定。4.2,1。1.社区居委会用房的设置与规模按照、芜湖市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7月,的相关规定执行、4,2。1、2。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2009年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0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执行,4.2、1,3,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用房的设置与规模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建精,2004,2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4 2,1.4 社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按照,芜湖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标准 的相关规定执行 4.2、1。5,居住区 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配套的公共厕所。配电房,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按照地块的规划条件要求执行或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4,2,2。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的体育设施宜集中布置于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分别形成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公共活动中心。4.2、3 零散居住用地参照居住组团配置公共设施的要求进行配套建设。4,2,4.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内教育设施应遵照以下原则建设.4、2 4.1 配套教育用房的面积标准应按照。芜湖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07年 2020年.的相关要求执行、4、2,5、居住区。居住小区菜场配置原则,菜场应结合城市集贸市场布点规划和周边居民现状进行设置。每处菜场建筑规模宜不小于4000m2,层数不宜超过两层 宜独立布置、并应配置相应的停车场地和人流集散广场。4.3 居住区 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实施规定 4。3、1,所有公共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交付使用,4,3。2,配套公用设施的使用性质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