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共服务设施4,1,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标准、4,1,1、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七类、1、教育设施。2、医疗卫生设施。3、文化娱乐设施。4,体育设施 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6,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7。商业设施 4 2,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设置准则 4,2,1。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设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综合配套用房面积标准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相关指标还应符合下列规定、4。2,1、1 社区居委会用房的设置与规模按照,芜湖市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7月.的相关规定执行,4.2、1 2,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2009年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2010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执行、4,2.1。3.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用房的设置与规模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精,2004,2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4,2.1。4。社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按照,芜湖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4、2,1,5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配套的公共厕所,配电房,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按照地块的规划条件要求执行或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4。2.2.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的体育设施宜集中布置于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分别形成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公共活动中心.4。2,3,零散居住用地参照居住组团配置公共设施的要求进行配套建设、4,2,4,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内教育设施应遵照以下原则建设。4.2,4.1、配套教育用房的面积标准应按照、芜湖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07年,2020年。的相关要求执行,4,2.5 居住区、居住小区菜场配置原则,菜场应结合城市集贸市场布点规划和周边居民现状进行设置 每处菜场建筑规模宜不小于4000m2 层数不宜超过两层.宜独立布置。并应配置相应的停车场地和人流集散广场、4 3,居住区 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实施规定,4.3、1,所有公共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 同步建设和同时交付使用.4 3 2 配套公用设施的使用性质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