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建筑物的景观控制12,1,一般规定,12.1,1、新建多。低层住宅宜采用坡顶屋面.12。1,2,新建住宅小区实行各种管线入地敷设 围墙透空透绿 空调器室外机位等附属设施应统一设置.并注意景观要求,12,1.3,新建住宅的太阳能设置范围和位置、按照芜湖市、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 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的通知。芜市建.2009.29号,的相关内容执行 12、1,4.住宅底层不得设置封闭式院墙,12、2。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的景观控制 12.2,1,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群体要形成错落有致的天际线.空间层次协调丰富.沿街建筑在符合有关建筑退让和建筑高度规定的前提下 应结合建筑功能 交通、绿化等需要灵活设置,以丰富城市景观,12、2,2.严格控制沿城市主要道路设置小型商铺带.门面房,12 2.3、沿城市道路不得设置锅炉房,烟囱,污水池、化粪池、独立厨房间等有碍景观,市容的附属设施,沿城市道路一侧建筑沿街面不得设置明装的雨水落水管 屋面雨水不得排放至人行道上,12、2.4,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上需设置空调器室外机位、太阳能热水器的 应当在建筑立面设计一并设计、并不得影响城市景观.12,2,5 沿城市道路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围墙形式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12 2、6 沿城市主要道路居住建筑的阳台必须封闭。12 3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的夜景灯光设施、12,3.1。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沿街新建公共建筑物、构筑物及高度在50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构筑物 应当设置夜景灯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和验收 12,4 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设施,12.4.1.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设施应做到位置适当,比例协调。外形。风格尺度与周围环境、建筑和谐统一,具体规定见,芜湖市户外广告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2.5.住宅建筑物的面宽控制,12、5.1 高层住宅建筑面宽不宜超过三个单元、多.低层住宅建筑面宽不宜超过四个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