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建筑物的景观控制12、1.一般规定、12 1、1.新建多,低层住宅宜采用坡顶屋面、12。1,2。新建住宅小区实行各种管线入地敷设 围墙透空透绿,空调器室外机位等附属设施应统一设置,并注意景观要求、12,1.3,新建住宅的太阳能设置范围和位置.按照芜湖市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的通知.芜市建,2009。29号,的相关内容执行,12、1,4。住宅底层不得设置封闭式院墙。12,2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的景观控制。12。2。1.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群体要形成错落有致的天际线,空间层次协调丰富,沿街建筑在符合有关建筑退让和建筑高度规定的前提下 应结合建筑功能,交通,绿化等需要灵活设置、以丰富城市景观、12、2 2。严格控制沿城市主要道路设置小型商铺带,门面房。12,2 3、沿城市道路不得设置锅炉房、烟囱、污水池,化粪池。独立厨房间等有碍景观,市容的附属设施,沿城市道路一侧建筑沿街面不得设置明装的雨水落水管.屋面雨水不得排放至人行道上。12.2。4,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上需设置空调器室外机位,太阳能热水器的 应当在建筑立面设计一并设计 并不得影响城市景观 12、2。5.沿城市道路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围墙形式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12 2.6.沿城市主要道路居住建筑的阳台必须封闭,12、3、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的夜景灯光设施.12。3,1.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沿街新建公共建筑物,构筑物及高度在50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构筑物。应当设置夜景灯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和验收。12。4,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设施,12。4、1。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设施应做到位置适当,比例协调,外形,风格尺度与周围环境.建筑和谐统一 具体规定见 芜湖市户外广告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2,5,住宅建筑物的面宽控制、12,5、1 高层住宅建筑面宽不宜超过三个单元。多。低层住宅建筑面宽不宜超过四个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