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面类型3,1.基本规定3、1、1,建筑地面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工程特征和技术经济条件,经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3、1。2、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3,1、3。胶粘剂,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3。1 4 公共建筑中 人员活动场所的建筑地面、应方便残疾人安全使用 其地面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的有关规定 3,1,5.建筑物的底层地面标高,宜高出室外地面150mm。当有生产。使用的特殊要求或建筑物预期有较大沉降量等其他原因时。应增大室内外高差,3,1。6 木板,竹板地面、应采取防火.防腐。防潮、防蛀等相应措施,3。1,7,有水或非腐蚀性液体经常浸湿 流淌的地面。应设置隔离层并采用不吸水,易冲洗.防滑的面层材料。隔离层应采用防水材料,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上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设置配筋混凝土整浇层、3.1 8.混凝土或细石混凝土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混凝土地面采用的石子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细石混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5mm、2 混凝土面层或细石混凝士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耐磨混凝土面层或耐磨细石混凝土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30。底层地面的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细石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3。垫层及面层、宜分仓浇筑或留缝。4。当地面上静荷载或活荷载较大时.宜在混凝土垫层中按荷载计算配置钢筋或垫层中加入钢纤维,钢纤维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1000MPa、钢纤维混凝土的弯曲韧度比不应小于0、5,当垫层中仅为构造配筋时,可配置直径为8mm 14mm、间距为150mm,200mm的钢筋网,5、水泥类整体面层需严格控制裂缝时,应在混凝土面层顶面下20mm处配置钢筋直径为4mm.8mm,间距为100mm、200mm的双向钢筋网,或面层中加入钢纤维.其弯曲韧度比不应小于0.4、体积率不应小于0。15,3,1。9,水泥砂浆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泥砂浆的体积比应为1.2,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面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2.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42.5级。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用。砂应采用中粗砂 当采用石屑时、其粒径宜为3mm。5mm.且含泥量不应大于3,3。1,10 水磨石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的拌和料铺设.面层的厚度宜为12mm。18mm、结合层的水泥砂浆体积比宜为1.3 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2 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子应洁净无杂质,其粒径宜为6mm 15mm.3,水磨石面层分格尺寸不宜大于1m,1m,分格条宜采用铜条、铝合金条等平直。坚挺材料。当金属嵌条对某些生产工艺有害时,可采用玻璃条分格。4。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面层、宜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号水泥 5、彩色水磨石面层使用的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无机矿物质颜料,宜同厂同批 其掺入量宜为水泥重量的3 6,或由试验确定 3、1.11、需设备安装和地面沟槽.管线的预留.预埋时、其地面混凝土工程可分为毛地面和面层两个阶段施工、但毛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3 1.12,建筑地面面层类别及其材料选择,应符合表3、1、12的有关规定、表3,1,12、面层类别及其材料选择3。1,13 面层材料强度等级及厚度 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1的规定,3.1,14 建筑地面结合层材料及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以水泥为胶结料的结合层材料。拌合时可掺入适量化学胶.浆,材料.当铸铁板面层其灼热物件温度超过800.时,宜采用含泥量小于3.的砂或炉渣作结合层.其厚度为45mm.60mm。3 1,15.建筑地面填充层材料的密度宜小于900kg、m3,填充层材料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及其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3的规定。3。1、16,建筑地面找平层材料的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及其厚度 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中表A 0,4的规定。当找平层铺设在混凝土垫层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混凝土垫层的强度等级 混凝土找平层兼面层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3、1.17 找平层或找平层兼面层与下一层构造应结合牢固、铺设前应涂刷界面剂 3。1、18。建筑地面隔离层的层数 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5的规定.3,1、19 公共建筑的地面和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