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面类型3。1,基本规定3 1,1,建筑地面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工程特征和技术经济条件、经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3。1 2、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3.1 3,胶粘剂 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的有关规定、3、1。4、公共建筑中,人员活动场所的建筑地面.应方便残疾人安全使用。其地面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3,1.5,建筑物的底层地面标高,宜高出室外地面150mm。当有生产,使用的特殊要求或建筑物预期有较大沉降量等其他原因时、应增大室内外高差,3,1.6,木板,竹板地面.应采取防火.防腐,防潮,防蛀等相应措施。3。1。7.有水或非腐蚀性液体经常浸湿,流淌的地面,应设置隔离层并采用不吸水.易冲洗.防滑的面层材料,隔离层应采用防水材料.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上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设置配筋混凝土整浇层 3。1.8.混凝土或细石混凝土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混凝土地面采用的石子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 3,细石混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5mm、2、混凝土面层或细石混凝士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耐磨混凝土面层或耐磨细石混凝土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30,底层地面的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细石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3,垫层及面层.宜分仓浇筑或留缝.4,当地面上静荷载或活荷载较大时,宜在混凝土垫层中按荷载计算配置钢筋或垫层中加入钢纤维,钢纤维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1000MPa,钢纤维混凝土的弯曲韧度比不应小于0,5.当垫层中仅为构造配筋时.可配置直径为8mm。14mm.间距为150mm 200mm的钢筋网、5.水泥类整体面层需严格控制裂缝时.应在混凝土面层顶面下20mm处配置钢筋直径为4mm.8mm 间距为100mm 200mm的双向钢筋网 或面层中加入钢纤维 其弯曲韧度比不应小于0。4 体积率不应小于0,15 3,1,9,水泥砂浆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泥砂浆的体积比应为1,2 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面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2 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42,5级,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用,砂应采用中粗砂,当采用石屑时.其粒径宜为3mm.5mm。且含泥量不应大于3,3 1。10。水磨石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的拌和料铺设,面层的厚度宜为12mm.18mm。结合层的水泥砂浆体积比宜为1。3、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2。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子应洁净无杂质 其粒径宜为6mm,15mm,3,水磨石面层分格尺寸不宜大于1m.1m.分格条宜采用铜条.铝合金条等平直、坚挺材料.当金属嵌条对某些生产工艺有害时。可采用玻璃条分格.4、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面层、宜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号水泥,5。彩色水磨石面层使用的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无机矿物质颜料。宜同厂同批.其掺入量宜为水泥重量的3,6,或由试验确定,3,1,11.需设备安装和地面沟槽,管线的预留 预埋时,其地面混凝土工程可分为毛地面和面层两个阶段施工、但毛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3,1。12,建筑地面面层类别及其材料选择,应符合表3,1.12的有关规定,表3.1 12 面层类别及其材料选择3。1,13,面层材料强度等级及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1的规定,3。1.14,建筑地面结合层材料及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 0、2的规定,以水泥为胶结料的结合层材料。拌合时可掺入适量化学胶,浆.材料、当铸铁板面层其灼热物件温度超过800,时,宜采用含泥量小于3.的砂或炉渣作结合层。其厚度为45mm、60mm.3。1,15、建筑地面填充层材料的密度宜小于900kg。m3、填充层材料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及其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 0、3的规定。3、1、16,建筑地面找平层材料的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及其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中表A.0.4的规定 当找平层铺设在混凝土垫层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混凝土垫层的强度等级、混凝土找平层兼面层时 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3、1,17,找平层或找平层兼面层与下一层构造应结合牢固,铺设前应涂刷界面剂。3 1,18、建筑地面隔离层的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5的规定,3。1 19。公共建筑的地面和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