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 of clean.roomGB.5007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3 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1,2。3.4,2,3、1 4、4。1,5 2,1、5 2.4,5,2,5、5.2.6,5 2。7,5 2。8、5.2。9.5,2,10.5,2。11 5、3,5 5,3,10、6、1、5、6,2。1,6 3,2。6.5.1、6,5,3,6,5,4.6,5,6 6 5 7 1,6,6。2,6、6 6 7,3。2。7,3,3,1 4 7,4、1 7。4.3.7 4,4 7.4。5,2。8,1。1、4 8 1、5,8、1。8、8.4。1.8,4,2。2。3 8,4。3.9、2,2,9.2。5,1,9,2。6.9,3.3.9、3 4,9。3.5.9 3,6。9 4。3,9 5,2,9 5.4.9,5,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 2001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8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3、102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修订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结合我国洁净厂房设计建造和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测试 认真总结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多年来实施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 空气净化 给水排水,工业管道 电气等、本规范主要的修订技术内容是。修改了第2章术语、对第3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修改了第8章。更名为、工业管道,修改了部分 强制性条文,为.非强制性条文。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邮政编码。100840 传真。010。6821784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参编单位,信息产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上海医药工业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陈霖新、张利群、王唯国。缪德骅.晁阳 赵海、俞渭雄,周春海,秦学礼、谭易和.贺继行、肖红梅、樊勖昌,张彦国、黄德明 牛光宏,冷捷敏 冯佩明,主要审查人、涂光备、薛长立,王宗存,张洪雁。施红平,李兆坚.叶鸣 孙志华.万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