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clean,roomGB。5007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73,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0。1 1 2.3 4 2.3、1、4。4,1,5.2,1,5.2,4 5,2 5。5.2,6,5,2。7。5.2 8。5.2,9.5,2。10。5。2,11,5、3 5。5。3。10 6,1.5、6,2,1。6,3,2,6 5.1 6、5.3.6.5 4 6.5、6 6,5,7。1。6。6、2.6。6 6,7,3 2。7 3、3.1.4.7,4,1,7,4.3.7,4.4 7、4,5 2,8、1.1 4.8,1,5、8,1.8、8、4,1、8。4 2.2.3 8 4,3。9,2.2、9,2.5、1 9、2、6 9。3,3、9、3,4。9,3,5。9、3.6,9。4,3,9、5。2,9 5。4 9,5.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 2001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8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3.102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修订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 修订组结合我国洁净厂房设计建造和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测试,认真总结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01多年来实施的经验 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 建筑、空气净化、给水排水.工业管道 电气等。本规范主要的修订技术内容是、修改了第2章术语,对第3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 修改了第8章,更名为.工业管道、修改了部分 强制性条文.为,非强制性条文,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传真。010 6821784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参编单位、信息产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上海医药工业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陈霖新 张利群,王唯国。缪德骅。晁阳、赵海,俞渭雄。周春海,秦学礼.谭易和、贺继行,肖红梅,樊勖昌,张彦国、黄德明,牛光宏、冷捷敏、冯佩明,主要审查人。涂光备 薛长立.王宗存,张洪雁,施红平、李兆坚,叶鸣.孙志华、万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