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江西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T 36-059-2020
  •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管理指南 DB36/T 1291-2020
  • 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 2017版
  • 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7部分:水泥灰岩 DB36/T 1275.7-2020
  • 江西省绿色公路建设指南—高速公路 第1册 勘察设计指南 DB36/T 535.1-2020
  • 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5部分:砂石行业 DB36/T 1275.5-2020
  •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示范点评价规范 DB36/T 1281-2020
  • 江西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江西省消防条例
第八章.配租管理第三十五条,配租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之前、应当接受房管部门组织的法制教育.文明教育和其他相关教育。第三十六条 配租家庭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房屋租金和相当于2.3年租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二,按照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三,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完好并合理使用,在使用不当或者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修复的相关费用,四.根据家庭需要,向供水 供电 供气.有线电视,通讯,网络等单位申请办理开户和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五 公共租赁住房不得无故空置连续超过6个月.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七、不得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调换.转让,八,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入住登记.并按年度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第三十七条,配租家庭因特殊情况需空置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6个月以上的。应当事先向房管部门提出书面申报,由房管部门审批,备案。第三十八条、低保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确实无法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可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房管部门核准,在一定时间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减半收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三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财政。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四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由房管部门组织实施.维修经费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中解决 房管部门每年年初制定维修计划报财政部门核定 年终将维修结算报财政部门审查.第四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集中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等级普通商品房标准的70,收购及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小区 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按该小区同类住房标准收取 其中70.由公共租赁家庭缴纳、30。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中支出。物业服务费收缴情况由市房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进行年度核定.不足部分从市财政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中予以补贴,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