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废气污染防治4。1 一般规定4,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是关于局部排风系统、全室通风和事故排风系统的规定 本条的目的是控制,消除电子企业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影响工作场所环境空气质量 危害人体健康、因此,本条除有环境保护的含义外。还包含了工业安全生产、工业企业卫生要求等多重目的 4 1,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有毒有害物质包括气态物.烟气,蒸汽烟雾,酸雾和粉尘等.这些物质通常有刺激性或有腐蚀性、有的有易燃性或易爆性。有的有恶臭.有的可对人体产生急性或慢性疾患 有的可危害臭氧层或造成温室效应,有的物质会转化成二次污染、复合型大气污染,因此应经过废气净化处理后.才可以排放。4.1。3,设置一定高度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是减轻局地性大气污染最基本也是最简便的措施 本条是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对排气筒高度的要求而提出的 设计一定高度排气筒的目的是使排放的废气迅速扩散到大气中、避免其累积于屋顶附近 造成屋顶局部区域大气污染、排气筒高度如低于15m.则不利于废气的上升。扩散,将会在地面弥漫.排气筒口周围如有建筑物阻挡 易被建筑物屋顶吹过的过山气流阻滞生成回流而无法扩散、排气筒高出屋脊3m以上 一般排放物的流向在房顶高度上与屋面成20 的斜度,排气筒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建筑物的空腔区一般在其下风向侧5倍、10倍建筑物高度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排气筒位置和排气筒高度、最好是应用大气扩散模式进行方案优化。此外还要注意,排气筒位置应位于空调净化厂房,全室通风的进气口下风处或远离进气口,4 1。4.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规定企业应承担环境监测的责任和义务,本条按该办法制订,为便于进行污染源废气监测。本条要求对废气净化设施和排气筒设置采样孔,采样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为便于环境管理和污染源废气监测、还应绘制废气排气筒,烟囱.分布图.并标注排气筒管径。高度,风量的设计参数,4,1,5、本条是根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涉及的环境安全要求编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