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废气污染防治4,1。一般规定4,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是关于局部排风系统,全室通风和事故排风系统的规定、本条的目的是控制。消除电子企业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影响工作场所环境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 因此、本条除有环境保护的含义外,还包含了工业安全生产,工业企业卫生要求等多重目的.4.1 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有毒有害物质包括气态物,烟气.蒸汽烟雾 酸雾和粉尘等、这些物质通常有刺激性或有腐蚀性 有的有易燃性或易爆性 有的有恶臭,有的可对人体产生急性或慢性疾患 有的可危害臭氧层或造成温室效应。有的物质会转化成二次污染、复合型大气污染、因此应经过废气净化处理后。才可以排放.4 1.3.设置一定高度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是减轻局地性大气污染最基本也是最简便的措施。本条是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对排气筒高度的要求而提出的。设计一定高度排气筒的目的是使排放的废气迅速扩散到大气中,避免其累积于屋顶附近。造成屋顶局部区域大气污染 排气筒高度如低于15m、则不利于废气的上升,扩散 将会在地面弥漫。排气筒口周围如有建筑物阻挡、易被建筑物屋顶吹过的过山气流阻滞生成回流而无法扩散,排气筒高出屋脊3m以上、一般排放物的流向在房顶高度上与屋面成20。的斜度,排气筒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建筑物的空腔区一般在其下风向侧5倍,10倍建筑物高度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排气筒位置和排气筒高度.最好是应用大气扩散模式进行方案优化.此外还要注意,排气筒位置应位于空调净化厂房。全室通风的进气口下风处或远离进气口 4.1,4、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规定企业应承担环境监测的责任和义务。本条按该办法制订.为便于进行污染源废气监测,本条要求对废气净化设施和排气筒设置采样孔、采样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为便于环境管理和污染源废气监测.还应绘制废气排气筒.烟囱、分布图。并标注排气筒管径 高度 风量的设计参数、4 1。5、本条是根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涉及的环境安全要求编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