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废水污染防治3、1 一般规定3。1、1.废水宜按不同水质分类收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污染物性质不同的废水.宜分别单独收集 2,污染物性质相同,但污染物浓度相差较大的废水,宜分别单独收集、3。含有重金属污染物成分的废水不应与其他废水混合。应单独收集、4。废水收集系统宜设置通气管。3.1 2.废水处理站的设计规模.应根据废水排放量.处理方式 工作班次 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间歇式处理时 废水处理系统宜按每日运行一个工作周期进行设计.2、当采用连续处理且废水在调节池的停留时间小于8h时 废水处理站的设计规模宜按废水小时平均排水量的1、1倍,1。3倍确定、3.当采用连续处理且废水在调节池的停留时间大于8h时,废水处理站的设计规模宜按废水小时平均排水量确定 3,1。3.水质、水量变化大的废水处理系统.应设置废水调节池 3,1、4、当消防排水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时 应设置消防排水收集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排水收集设施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该区域内一次消防用水量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量之和.2,消防排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3.1 5、下列场所应设置紧急冲身洗眼器、1,危险化学品储存,配置.投料区,2,危险废液收集区,3。其他对人员可能产生化学灼伤的场所,3 1,6,紧急冲身洗眼器的服务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5m。且在保护半径内不应有障碍物。3,1.7 泵房、药剂配置,污泥脱水等区域 应设置排水沟.集水坑等排水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沟,集水坑应根据废水性质采取防腐措施、2,当采用排水泵排除集水坑内的废水且集水坑内的废水具有腐蚀性时。应采用耐腐蚀泵。3。集水坑内的废水应进入废水处理系统 4,排水沟.集水坑敞口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3。1,8 废水收集,处理构筑物应防腐,防渗,防漏 当废水收集构筑物直接埋地时,应采取监测废水收集构筑物渗漏状况的措施。3、1,9.废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废水系统的管道材料及其接口形式应按废水水质.水温等确定 2,当采用直埋敷设时.除应满足最小覆土及冻土深度要求外,尚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且应设置检查口,3、当采用非通行管沟敷设时、管沟底宜设有坡度、并应坡向沟内集水坑,坑内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管沟及集水坑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4 当采用通行管沟敷设时 除应符合本条第3款要求外。沟内还应设置照明和通风等设施 3,1.10、废水处理构筑物应采取防护栏杆,防滑梯等安全措施,高架处理构筑物应设置避雷设施.3 1,11,废水处理站可与生产主体建筑,综合动力站等合建,也可单独建设、3 1。12,废水处理站严禁与食堂,宿舍等生活配套设施合建.3、1,13,废水处理站位置应根据生产厂区的总体规划,废水的产生.回用.排放的位置要求。结合各构筑物的功能.处理流程,地形,气候和地质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便于接纳主体工程产生的废水。2,应便于处理后的水回用和排放 3,应在生活区和生产区主导风向的下风侧,4 宜建在生产厂区内地势较低、且不应受洪涝灾害影响处.5。应便于污泥处理和处置。3,1,14 废水和污泥的处理构筑物宜分别集中布置、处理构筑物的间距应紧凑 合理 并应满足各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和管道安装以及维护管理的要求 3.1,15。当处理站分期建设时.处理站占地宜按总体处理规模预留场地,并应进行总体布置,管网和地下构筑物宜一次建成、3 1,16.废水处理站的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应满足运输最大设备及日常运输化学药剂.废液.污泥的车辆出入的要求,道路及通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3.1 17。废水处理站应设置适应处理工艺要求的采暖,通风。换气、照明,给水排水及消防等设施,3 1,18。废水处理站应根据需要设置存放材料、药剂.污泥.废渣等的场所.并不得露天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