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废气污染防治4 1、一般规定4、1,1,散发有毒有害废气的工艺生产设备,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储存有毒有害工艺气体,易挥发液体原料 化学品的库房和配送站、应设置全室通风和事故排风系统,4,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应设置气体净化设施和排气筒.1 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源的局部排风系统.2,含有剧毒物质污染源的事故排风系统 4。1,3。废气排气筒的平面布置与设置高度.除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已有明确要求外 应符合下列规定,1.废气排气筒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工程总体设计和工艺布置要求。2.工艺废气排气筒的最低高度不应低于15m,3.排放氯气.氰化氢、光气的排气筒以及事故排风系统的排气筒不应低于25m、且排气筒的最低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4、1.4、废气净化设施和排气筒的采样孔及采样平台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的有关规定,排放口标志牌的设置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的有关规定 4 1.5 排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易燃易爆的气体.蒸汽体积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5,粉尘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浓度的50.2.废气净化装置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有安全疏散通道。3.设置在有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废气净化装置、应采取防爆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的有关规定,4 含有腐蚀性物质的排风系统,应采取防腐措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