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废气污染防治4、1.一般规定4 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是关于局部排风系统 全室通风和事故排风系统的规定,本条的目的是控制、消除电子企业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影响工作场所环境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因此,本条除有环境保护的含义外、还包含了工业安全生产。工业企业卫生要求等多重目的 4.1 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有毒有害物质包括气态物 烟气、蒸汽烟雾,酸雾和粉尘等、这些物质通常有刺激性或有腐蚀性。有的有易燃性或易爆性 有的有恶臭,有的可对人体产生急性或慢性疾患、有的可危害臭氧层或造成温室效应、有的物质会转化成二次污染.复合型大气污染。因此应经过废气净化处理后.才可以排放.4。1 3,设置一定高度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是减轻局地性大气污染最基本也是最简便的措施。本条是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对排气筒高度的要求而提出的、设计一定高度排气筒的目的是使排放的废气迅速扩散到大气中 避免其累积于屋顶附近。造成屋顶局部区域大气污染、排气筒高度如低于15m.则不利于废气的上升,扩散 将会在地面弥漫,排气筒口周围如有建筑物阻挡,易被建筑物屋顶吹过的过山气流阻滞生成回流而无法扩散,排气筒高出屋脊3m以上。一般排放物的流向在房顶高度上与屋面成20 的斜度.排气筒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建筑物的空腔区一般在其下风向侧5倍。10倍建筑物高度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排气筒位置和排气筒高度,最好是应用大气扩散模式进行方案优化,此外还要注意.排气筒位置应位于空调净化厂房 全室通风的进气口下风处或远离进气口、4 1。4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规定企业应承担环境监测的责任和义务.本条按该办法制订、为便于进行污染源废气监测.本条要求对废气净化设施和排气筒设置采样孔,采样平台和排污口标志。为便于环境管理和污染源废气监测,还应绘制废气排气筒。烟囱、分布图.并标注排气筒管径、高度.风量的设计参数、4.1,5、本条是根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涉及的环境安全要求编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