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viscose,fibre,plantGB。50620、2010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3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20,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 1.5 5.2。4,5、2,7。8,3,2 8.6。2,9.4。4,11,3、6.12 3 4.14。2、1.15.2。4.16,3,4 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 年八月十八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6,136号,的要求、由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总结了我国五十多年来粘胶纤维工厂建设的经验,特别是近年来消化。吸收国外粘胶纤维生产先进技术 以及我国在粘胶纤维工厂设计.施工,生产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7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工艺设计.工艺设备,管道 辅助生产设施,自动控制和仪表。电气、总图布置,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动力 环境保护.安全卫生 仓储.机修与仪电修、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五路966号、北门,邮政编码,330096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参编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海龙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单位 河南新乡白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李安安,聂鉴新 陈梁 曾冬福,任建春.姜国华,万益明、刘燕.黄辉.朱海波 胡启荣.李文发、胡平华 万仁里、夏立新 许初光,李光,张伾山.李云生。刘玉献,邱有龙,隰春争.常崇智,胡伟红。申孝忠,党良虎。孟凡健,孙林 宗先国.主要审查人,黄承平,刘承彬,高小毛、荣季明、李熊兆、陈永强,窦本良 郑念屏、邓华欢,刘福安,盛家华.刘凤,刘勃.黄烈民 刘松余,蓝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