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 of.viscose,fibre plantGB.50620、2010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3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20,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 2、1,5 5、2。4 5 2。7。8。3 2,8.6 2、9 4、4,11、3,6,12.3。4 14,2,1,15,2。4、16 3。4 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一.年八月十八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五十多年来粘胶纤维工厂建设的经验,特别是近年来消化,吸收国外粘胶纤维生产先进技术。以及我国在粘胶纤维工厂设计、施工,生产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7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工艺设计.工艺设备。管道.辅助生产设施。自动控制和仪表,电气.总图布置。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 通风和空气调节 动力 环境保护,安全卫生、仓储,机修与仪电修,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五路966号 北门,邮政编码、330096。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海龙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单位,河南新乡白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李安安 聂鉴新,陈梁。曾冬福,任建春、姜国华,万益明 刘燕、黄辉。朱海波,胡启荣。李文发.胡平华、万仁里。夏立新,许初光,李光.张伾山,李云生,刘玉献,邱有龙,隰春争、常崇智,胡伟红,申孝忠、党良虎、孟凡健,孙林,宗先国 主要审查人 黄承平,刘承彬 高小毛.荣季明、李熊兆,陈永强,窦本良,郑念屏,邓华欢,刘福安,盛家华、刘凤,刘勃,黄烈民 刘松余。蓝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