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viscose。fibre,plantGB、50620,2010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3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20、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2.1 5 5。2、4,5。2,7,8.3 2,8.6。2,9 4,4 11 3,6.12,3.4、14.2.1,15,2,4,16.3 4,3,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 年八月十八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五十多年来粘胶纤维工厂建设的经验、特别是近年来消化 吸收国外粘胶纤维生产先进技术,以及我国在粘胶纤维工厂设计.施工.生产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7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工艺设计 工艺设备,管道,辅助生产设施。自动控制和仪表,电气。总图布置,建筑.结构。给水排水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动力、环境保护 安全卫生,仓储。机修与仪电修,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五路966号 北门,邮政编码。330096。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海龙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单位 河南新乡白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李安安,聂鉴新 陈梁,曾冬福 任建春、姜国华.万益明,刘燕 黄辉.朱海波,胡启荣。李文发 胡平华 万仁里。夏立新。许初光。李光。张伾山。李云生、刘玉献。邱有龙,隰春争、常崇智,胡伟红。申孝忠 党良虎,孟凡健 孙林,宗先国 主要审查人 黄承平 刘承彬,高小毛、荣季明 李熊兆.陈永强 窦本良,郑念屏,邓华欢,刘福安 盛家华。刘凤,刘勃 黄烈民、刘松余,蓝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