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5.电缆和电缆敷设10 5,1。主电缆隧道应满足人员进入检查、检修。维护和事故状态下施救的要求、两边有支架的电缆隧道 支架间的水平净距、通道宽.不宜小于1.0m 一边有支架的电缆隧道。支架端头与墙壁的水平净距。通道宽。不宜小于0,9m,隧道高度不宜小于2、0m、10.5,2。电缆夹层,电缆隧道应保持通风良好 宜采取自然通风,当有较多电缆缆芯工作温度持续达到70,以上或其他因素导致环境温度显著升高时.应设机械通风.长距离的隧道、宜分区段设置相互独立的通风,机械通风装置应在火灾发生时可靠地自动关闭。地面以上大型电缆夹层的外墙上宜设置通风装置。10。5,3 电缆隧道内应设排水设施 并采取防渗水和防渗油的措施,10、5 4.可燃气体管道。可燃液体管道严禁穿越和敷设于电缆隧道或电缆沟 10,5.5、密集敷设电缆的电气地下室,电缆夹层等,不应布置油 气管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管道和设备,且不宜布置热力管道 10,5。6 对有重要负荷的10kV及以上变,配,电所,两回及以上的主电源回路电缆,应分别设在电缆隧道两侧的电缆桥架上.对于只有单侧电缆桥架的隧道,电缆应分层敷设、10.5,7,电缆明敷且无自动灭火设施保护时.电缆中间接头两侧2。0m。3.0m长的区段及沿该电缆并行敷设的其他电缆同一长度范围内、应采取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等防火措施。10。5 8,变 配,电所内通向电缆隧道或电缆沟的接口处。控制室.配电室与电缆夹层和电缆隧道等之间的电缆孔洞。电缆夹层 电气地下室和电缆竖井等电缆敷设区,应采用下列一种或数种防止火灾蔓延的分隔措施 1 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电气地下室应按本标准第10、3、3条的规定进行防火分区 电缆竖井宜每隔7,0m或按建。构,筑物楼层设置防火分隔.2.电缆.电缆桥架穿过建.构。筑物或电气盘,柜,处的孔洞、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防火材料进行封堵,3.电缆局部应涂刷防火涂料或局部采用防火带.防火槽盒,10.5、9,厂房内的电缆沟宜避开固定明火点或散发火花地点,10,5、10、高温车间的特殊区域或部位 其电缆选择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气管线的敷设应避开出铁口,出渣口和热风管等高温部位。2、穿越或临近高温辐射区的电缆应选用耐高温电缆并采取隔热措施 必要时.应采取防喷铁水,铁渣的措施 3。下列场所或部位不宜敷设电缆、如确需敷设时应选用耐高温电缆并应有隔热保护,1、炼铁车间的高炉本体、出铁场、热风炉的地下,2、炼钢车间的浇铸区地下、3,铁水罐车和渣罐车的走行线下方。4、焦化车间的焦炉炉顶栏杆等高温场所、5.耐火材料车间内的隧道窑之间.窑顶上方,4,热装钢锭或钢坯的场所附近不宜设置电缆沟,如需设置时、沟内不应明敷电缆、5.钢水罐车和渣罐车采用软电缆供电时.应装设拉紧装置、并应有防止喷溅及隔热措施,6,电弧炉。钢包精炼炉的短网在穿过钢筋混凝土墙时 短网周围的墙体应采取防磁措施。7,电炉水冷电缆应远离磁性钢梁或采用非磁性钢梁,8,横穿热轧车间铁皮沟的电缆管线应敷设在铁皮沟的过梁内,或在管线外部加装隔热层及钢板保护,10.5,11、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上不得敷设动力电缆,电线.供自身专用者除外。10、5.12.矿区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入坑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的有关规定。2、只有井下照明用电设施的小型矿山宜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 3.木支架的进风竖井筒中必须敷设电缆时。应采用耐火电缆、4,溜井中禁止敷设电缆 5.地面至井下变电所不同回路的电源电缆线路.其电缆间距不应小于0、3m。在竖井中不应敷设在同一层电缆桥架上,6。竖井井筒中的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 7、巷道个别地段地面必须敷设电缆时,应采用铁质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将电缆覆盖,10,5 13。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