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电缆和电缆敷设10.5,1 主电缆隧道应满足人员进入检查、检修.维护和事故状态下施救的要求、两边有支架的电缆隧道,支架间的水平净距,通道宽。不宜小于1。0m,一边有支架的电缆隧道,支架端头与墙壁的水平净距,通道宽,不宜小于0 9m、隧道高度不宜小于2 0m 10。5 2、电缆夹层、电缆隧道应保持通风良好.宜采取自然通风.当有较多电缆缆芯工作温度持续达到70、以上或其他因素导致环境温度显著升高时 应设机械通风 长距离的隧道、宜分区段设置相互独立的通风,机械通风装置应在火灾发生时可靠地自动关闭、地面以上大型电缆夹层的外墙上宜设置通风装置,10,5.3。电缆隧道内应设排水设施。并采取防渗水和防渗油的措施 10,5,4,可燃气体管道.可燃液体管道严禁穿越和敷设于电缆隧道或电缆沟。10。5,5 密集敷设电缆的电气地下室,电缆夹层等、不应布置油,气管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管道和设备,且不宜布置热力管道,10,5、6。对有重要负荷的10kV及以上变,配.电所。两回及以上的主电源回路电缆 应分别设在电缆隧道两侧的电缆桥架上 对于只有单侧电缆桥架的隧道,电缆应分层敷设 10、5、7、电缆明敷且无自动灭火设施保护时,电缆中间接头两侧2,0m。3,0m长的区段及沿该电缆并行敷设的其他电缆同一长度范围内、应采取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等防火措施、10 5,8。变.配.电所内通向电缆隧道或电缆沟的接口处、控制室、配电室与电缆夹层和电缆隧道等之间的电缆孔洞,电缆夹层。电气地下室和电缆竖井等电缆敷设区.应采用下列一种或数种防止火灾蔓延的分隔措施,1,电缆隧道 电缆夹层.电气地下室应按本标准第10.3 3条的规定进行防火分区,电缆竖井宜每隔7 0m或按建,构,筑物楼层设置防火分隔,2,电缆,电缆桥架穿过建 构.筑物或电气盘.柜、处的孔洞.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 00h的防火材料进行封堵,3、电缆局部应涂刷防火涂料或局部采用防火带 防火槽盒 10。5,9 厂房内的电缆沟宜避开固定明火点或散发火花地点、10,5、10,高温车间的特殊区域或部位 其电缆选择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管线的敷设应避开出铁口。出渣口和热风管等高温部位 2 穿越或临近高温辐射区的电缆应选用耐高温电缆并采取隔热措施 必要时。应采取防喷铁水,铁渣的措施,3,下列场所或部位不宜敷设电缆,如确需敷设时应选用耐高温电缆并应有隔热保护.1、炼铁车间的高炉本体、出铁场,热风炉的地下,2,炼钢车间的浇铸区地下,3 铁水罐车和渣罐车的走行线下方 4,焦化车间的焦炉炉顶栏杆等高温场所.5。耐火材料车间内的隧道窑之间 窑顶上方,4,热装钢锭或钢坯的场所附近不宜设置电缆沟.如需设置时,沟内不应明敷电缆、5。钢水罐车和渣罐车采用软电缆供电时 应装设拉紧装置,并应有防止喷溅及隔热措施,6。电弧炉,钢包精炼炉的短网在穿过钢筋混凝土墙时、短网周围的墙体应采取防磁措施、7,电炉水冷电缆应远离磁性钢梁或采用非磁性钢梁.8、横穿热轧车间铁皮沟的电缆管线应敷设在铁皮沟的过梁内,或在管线外部加装隔热层及钢板保护,10,5.11,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上不得敷设动力电缆,电线 供自身专用者除外,10,5、12,矿区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入坑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的有关规定、2。只有井下照明用电设施的小型矿山宜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3,木支架的进风竖井筒中必须敷设电缆时。应采用耐火电缆,4。溜井中禁止敷设电缆.5,地面至井下变电所不同回路的电源电缆线路.其电缆间距不应小于0、3m,在竖井中不应敷设在同一层电缆桥架上。6,竖井井筒中的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7.巷道个别地段地面必须敷设电缆时、应采用铁质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将电缆覆盖,10.5,13,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