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火灾危险性分类 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3,0、1,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3。0 1的规定、表中未规定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表3、0,1.建 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注。除上表所列工艺设施.钢铁冶金企业尚有为其服务的生产配套设施,如急救站.卫生站。中心试验室,门卫室 办公楼。综合楼。档案室。食堂、浴室,调度楼,能源中心.倒班宿舍等建 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3.0 2 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在生产中或火灾发生时.其表面热辐射温度低于200、的金属承重构件.可不采用防火保护隔热措施,火焰直接影响的部位或热辐射温度高于200.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1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2,丁.戊类厂房、3,0,3,地下液压站 地下润滑油站 库。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3,0 4,当干煤棚或室内贮煤场采用钢结构时,设计最大煤堆轮廓线外1.5m范围内的钢结构承重构件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有效的防火保护措施。3 0,5,建。构,筑物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润滑油站和液压站不应大于500m2,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扩大1.0倍,2,主厂房符合本标准第3.0,2条和第3,0,8条的规定时。其防火分区面积不限,3 受煤坑的防火分区不应大于3000m2,4,其他建筑物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3、0。6.钢铁冶金企业的炼铁的高炉及煤粉制备、炼钢的转炉及电炉区域、轧钢的镀锌及连续退火机组区域,煤气发电机主厂房等、厂房是单层、且不高于24m,但局部操作平台。烟囱,设备等高于24m,可以按单层确定防火设计 3。0。7 封闭贮煤场建筑面积和防火分区面积不宜超过12000m2 当超过12000m2时,应按下列要求采取措施。1、煤采用分堆放置 煤堆底边间距不应小于10m或煤堆间设置不低于2m的隔墙。2.应设置消防炮灭火设施,3、0、8,设置在丁、戊类主厂房内的甲。乙。丙类辅助生产房间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 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