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防雷和防静电10,6。1,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对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有详细的规定。设计时应参照执行。10。6。2.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制定、当露天布置的塔 容器等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 则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工艺装置的塔和容器等 本条的塔 容器是泛指可燃与不可燃介质的设备,塔式设备如空气分馏塔。煤气脱硫塔.氢气、氧气、氮气,氩气。空气压力球罐和立式储罐。燃油罐等.露天设置的不可燃介质的塔和容器不是不用防雷设施。而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 防雷级别可较底。钢制的塔和容器、其钢板厚度 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 线.但必须有符合规定的防雷接地措施 10、6、3、10,6,4、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液体的钢质储罐必须设防雷接地说明如下,2 甲,乙类液体虽为可燃液体 但装有阻火器的固定顶罐在导电性上是连续的,当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直击雷将无法击穿 因此只要做好接地、雷电流可以顺利导入大地 不会引起火灾,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 GB 50341规定地上固定顶钢制罐的顶板厚度最小为4.5mm。所以新建或改,扩建的这种油罐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都可以不装设避雷针。线 保护.但对经检测顶板厚度小于4mm的老油罐 应装设避雷针,线,保护整个储罐。3,丙类油品届高闪点可燃油品。同样条件下火灾的危险性小于低闪点易燃油品。雷电火花不能点燃钢罐中的丙类油品,所以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 线 而且接地装置只需按防感应雷装设,压力储罐是密闭的。罐壁钢板厚度都大于4mm,雷电流无法击穿。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但应做好防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4。对于可燃气体塔、罐容器顶上设有放散管时,因放散管一般高出顶板2,0m,3。0m、当在雷电天气时 放散管有引雷效应、故此时应设避雷针,10.6、5.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就建筑物防雷分类及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引下线的根数。布置 间距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应遵照执行,10 6、6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就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都有明确规定.应遵照执行,10.6、7 本条目的在于采用等电位连接方法、防止弱电系统被雷电过电压损坏,并防止雷电波沿配线电缆传输到控制室,10 6。8。钢铁冶金企业中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在加工或储运油品,可燃气体时 设备和管道引起摩擦产生大量静电荷.如不通过接地装置导入大地,就会集聚形成高电位.可能产生放电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 因此,对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1。导出生产装置。设备。贮罐 管线及其放散管的静电、2.3.使油品装卸站及与其相连的管线,铁道等形成等电位,并导走其中的静电、避免鹤管与运输工具之间产生电火花 4,在钢铁冶金企业中大量使用了易爆的粉状料等,因此对于此类生产装置.设备,贮罐,管线上应设置静电导出装置,如煤粉.在煤粉制备系统、喷吹系统的设备,管道上等均应设置,10。6 9 本条目的在于更清楚地规定不同贮罐直径情况下接地数量的要求,10、6 11.由于人们普遍穿着的人造织物服装极易产生静电、它往往聚积在人体上,为防止静电可能产生的火花。需在甲.乙 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作业场所的入口处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此类消除静电装置是指用金属管做成的扶手、在进入这些场所前应抚摸此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扶手应与防静电接地装置相连。10、6 12,通常静电的电位较高.电流却较小,所以每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0Ω即可、10,6。14。防静电接地装置要求的接地电阻值较大、当金属导体与防雷.不包括独立避雷针防雷接地系统。等其他接地系统相连接时,其接地电阻值完全可以满足防静电要求.故不需要再设专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