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防雷和防静电10、6、1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对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有详细的规定,设计时应参照执行。10.6,2、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制定,当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 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则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工艺装置的塔和容器等,本条的塔 容器是泛指可燃与不可燃介质的设备 塔式设备如空气分馏塔.煤气脱硫塔.氢气.氧气,氮气.氩气 空气压力球罐和立式储罐.燃油罐等,露天设置的不可燃介质的塔和容器不是不用防雷设施 而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 防雷级别可较底,钢制的塔和容器、其钢板厚度,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但必须有符合规定的防雷接地措施 10,6,3.10,6,4.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 液体的钢质储罐必须设防雷接地说明如下。2.甲 乙类液体虽为可燃液体,但装有阻火器的固定顶罐在导电性上是连续的 当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 直击雷将无法击穿,因此只要做好接地,雷电流可以顺利导入大地,不会引起火灾。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规定地上固定顶钢制罐的顶板厚度最小为4.5mm、所以新建或改。扩建的这种油罐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都可以不装设避雷针,线.保护。但对经检测顶板厚度小于4mm的老油罐,应装设避雷针,线,保护整个储罐.3。丙类油品届高闪点可燃油品。同样条件下火灾的危险性小于低闪点易燃油品 雷电火花不能点燃钢罐中的丙类油品。所以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而且接地装置只需按防感应雷装设.压力储罐是密闭的,罐壁钢板厚度都大于4mm。雷电流无法击穿.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但应做好防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4、对于可燃气体塔 罐容器顶上设有放散管时 因放散管一般高出顶板2.0m、3。0m.当在雷电天气时、放散管有引雷效应.故此时应设避雷针,10.6、5,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就建筑物防雷分类及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引下线的根数 布置 间距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应遵照执行。10 6.6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就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都有明确规定.应遵照执行,10。6.7。本条目的在于采用等电位连接方法.防止弱电系统被雷电过电压损坏 并防止雷电波沿配线电缆传输到控制室 10、6.8。钢铁冶金企业中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在加工或储运油品、可燃气体时。设备和管道引起摩擦产生大量静电荷 如不通过接地装置导入大地,就会集聚形成高电位、可能产生放电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因此、对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1.导出生产装置、设备、贮罐.管线及其放散管的静电,2,3。使油品装卸站及与其相连的管线.铁道等形成等电位,并导走其中的静电,避免鹤管与运输工具之间产生电火花、4,在钢铁冶金企业中大量使用了易爆的粉状料等。因此对于此类生产装置.设备,贮罐,管线上应设置静电导出装置 如煤粉,在煤粉制备系统,喷吹系统的设备 管道上等均应设置,10。6,9,本条目的在于更清楚地规定不同贮罐直径情况下接地数量的要求,10,6 11。由于人们普遍穿着的人造织物服装极易产生静电,它往往聚积在人体上 为防止静电可能产生的火花,需在甲.乙、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作业场所的入口处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此类消除静电装置是指用金属管做成的扶手 在进入这些场所前应抚摸此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 扶手应与防静电接地装置相连,10、6。12、通常静电的电位较高.电流却较小.所以每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0Ω即可,10,6.14.防静电接地装置要求的接地电阻值较大 当金属导体与防雷、不包括独立避雷针防雷接地系统,等其他接地系统相连接时.其接地电阻值完全可以满足防静电要求 故不需要再设专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