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防雷和防静电10,6.1,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对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有详细的规定、设计时应参照执行.10、6.2,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制定,当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则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工艺装置的塔和容器等.本条的塔 容器是泛指可燃与不可燃介质的设备.塔式设备如空气分馏塔 煤气脱硫塔,氢气.氧气 氮气。氩气 空气压力球罐和立式储罐 燃油罐等。露天设置的不可燃介质的塔和容器不是不用防雷设施。而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的要求.防雷级别可较底、钢制的塔和容器.其钢板厚度,4mm时 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 但必须有符合规定的防雷接地措施、10,6.3.10 6、4,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液体的钢质储罐必须设防雷接地说明如下 2、甲,乙类液体虽为可燃液体 但装有阻火器的固定顶罐在导电性上是连续的,当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 直击雷将无法击穿,因此只要做好接地。雷电流可以顺利导入大地、不会引起火灾 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 50341规定地上固定顶钢制罐的顶板厚度最小为4,5mm、所以新建或改。扩建的这种油罐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都可以不装设避雷针.线.保护,但对经检测顶板厚度小于4mm的老油罐,应装设避雷针,线。保护整个储罐.3.丙类油品届高闪点可燃油品,同样条件下火灾的危险性小于低闪点易燃油品、雷电火花不能点燃钢罐中的丙类油品.所以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 而且接地装置只需按防感应雷装设 压力储罐是密闭的.罐壁钢板厚度都大于4mm,雷电流无法击穿,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但应做好防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4,对于可燃气体塔.罐容器顶上设有放散管时。因放散管一般高出顶板2,0m。3 0m。当在雷电天气时,放散管有引雷效应 故此时应设避雷针,10.6,5,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就建筑物防雷分类及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引下线的根数 布置 间距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应遵照执行,10,6。6。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就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都有明确规定 应遵照执行,10。6.7。本条目的在于采用等电位连接方法,防止弱电系统被雷电过电压损坏,并防止雷电波沿配线电缆传输到控制室.10.6 8,钢铁冶金企业中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在加工或储运油品、可燃气体时,设备和管道引起摩擦产生大量静电荷,如不通过接地装置导入大地,就会集聚形成高电位。可能产生放电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 因此,对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1、导出生产装置,设备。贮罐,管线及其放散管的静电,2 3。使油品装卸站及与其相连的管线.铁道等形成等电位、并导走其中的静电,避免鹤管与运输工具之间产生电火花,4 在钢铁冶金企业中大量使用了易爆的粉状料等.因此对于此类生产装置,设备。贮罐。管线上应设置静电导出装置,如煤粉。在煤粉制备系统。喷吹系统的设备,管道上等均应设置,10.6。9,本条目的在于更清楚地规定不同贮罐直径情况下接地数量的要求 10,6,11,由于人们普遍穿着的人造织物服装极易产生静电,它往往聚积在人体上,为防止静电可能产生的火花、需在甲,乙,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作业场所的入口处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 此类消除静电装置是指用金属管做成的扶手,在进入这些场所前应抚摸此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扶手应与防静电接地装置相连,10,6 12 通常静电的电位较高,电流却较小、所以每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0Ω即可。10。6,14,防静电接地装置要求的接地电阻值较大、当金属导体与防雷 不包括独立避雷针防雷接地系统。等其他接地系统相连接时、其接地电阻值完全可以满足防静电要求,故不需要再设专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