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防雷和防静电10.6,1、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对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有详细的规定 设计时应参照执行.10、6,2。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制定.当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则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工艺装置的塔和容器等.本条的塔,容器是泛指可燃与不可燃介质的设备。塔式设备如空气分馏塔,煤气脱硫塔 氢气、氧气、氮气、氩气。空气压力球罐和立式储罐。燃油罐等。露天设置的不可燃介质的塔和容器不是不用防雷设施、而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防雷级别可较底 钢制的塔和容器、其钢板厚度.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 线 但必须有符合规定的防雷接地措施。10 6。3,10、6,4.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液体的钢质储罐必须设防雷接地说明如下、2、甲.乙类液体虽为可燃液体、但装有阻火器的固定顶罐在导电性上是连续的,当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直击雷将无法击穿、因此只要做好接地.雷电流可以顺利导入大地 不会引起火灾、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规定地上固定顶钢制罐的顶板厚度最小为4 5mm.所以新建或改、扩建的这种油罐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都可以不装设避雷针,线 保护,但对经检测顶板厚度小于4mm的老油罐、应装设避雷针。线 保护整个储罐、3.丙类油品届高闪点可燃油品。同样条件下火灾的危险性小于低闪点易燃油品 雷电火花不能点燃钢罐中的丙类油品,所以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而且接地装置只需按防感应雷装设,压力储罐是密闭的、罐壁钢板厚度都大于4mm.雷电流无法击穿,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 但应做好防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4,对于可燃气体塔.罐容器顶上设有放散管时,因放散管一般高出顶板2。0m.3 0m.当在雷电天气时,放散管有引雷效应,故此时应设避雷针。10,6.5、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就建筑物防雷分类及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引下线的根数,布置.间距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应遵照执行 10,6。6。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就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都有明确规定、应遵照执行,10、6,7,本条目的在于采用等电位连接方法.防止弱电系统被雷电过电压损坏。并防止雷电波沿配线电缆传输到控制室、10 6。8 钢铁冶金企业中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在加工或储运油品.可燃气体时 设备和管道引起摩擦产生大量静电荷,如不通过接地装置导入大地,就会集聚形成高电位、可能产生放电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因此。对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1。导出生产装置.设备,贮罐、管线及其放散管的静电 2,3.使油品装卸站及与其相连的管线,铁道等形成等电位 并导走其中的静电,避免鹤管与运输工具之间产生电火花,4,在钢铁冶金企业中大量使用了易爆的粉状料等,因此对于此类生产装置。设备,贮罐.管线上应设置静电导出装置 如煤粉 在煤粉制备系统 喷吹系统的设备。管道上等均应设置,10 6 9.本条目的在于更清楚地规定不同贮罐直径情况下接地数量的要求、10 6,11、由于人们普遍穿着的人造织物服装极易产生静电 它往往聚积在人体上,为防止静电可能产生的火花.需在甲,乙.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凝液作业场所的入口处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此类消除静电装置是指用金属管做成的扶手、在进入这些场所前应抚摸此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扶手应与防静电接地装置相连.10.6。12 通常静电的电位较高 电流却较小,所以每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0Ω即可。10。6.14 防静电接地装置要求的接地电阻值较大,当金属导体与防雷 不包括独立避雷针防雷接地系统、等其他接地系统相连接时、其接地电阻值完全可以满足防静电要求 故不需要再设专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