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防雷和防静电10 6,1.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对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有详细的规定。设计时应参照执行、10。6、2,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制定 当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 则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工艺装置的塔和容器等.本条的塔。容器是泛指可燃与不可燃介质的设备 塔式设备如空气分馏塔 煤气脱硫塔,氢气.氧气 氮气,氩气。空气压力球罐和立式储罐、燃油罐等、露天设置的不可燃介质的塔和容器不是不用防雷设施、而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防雷级别可较底。钢制的塔和容器、其钢板厚度、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 但必须有符合规定的防雷接地措施,10,6、3,10、6,4,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液体的钢质储罐必须设防雷接地说明如下.2。甲、乙类液体虽为可燃液体。但装有阻火器的固定顶罐在导电性上是连续的、当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直击雷将无法击穿、因此只要做好接地 雷电流可以顺利导入大地,不会引起火灾,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规定地上固定顶钢制罐的顶板厚度最小为4 5mm.所以新建或改,扩建的这种油罐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都可以不装设避雷针 线,保护,但对经检测顶板厚度小于4mm的老油罐 应装设避雷针.线,保护整个储罐 3、丙类油品届高闪点可燃油品,同样条件下火灾的危险性小于低闪点易燃油品、雷电火花不能点燃钢罐中的丙类油品.所以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而且接地装置只需按防感应雷装设,压力储罐是密闭的,罐壁钢板厚度都大于4mm,雷电流无法击穿,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但应做好防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4,对于可燃气体塔.罐容器顶上设有放散管时,因放散管一般高出顶板2 0m,3,0m,当在雷电天气时。放散管有引雷效应.故此时应设避雷针。10、6,5,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就建筑物防雷分类及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引下线的根数.布置,间距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应遵照执行 10,6。6,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就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都有明确规定 应遵照执行 10,6,7 本条目的在于采用等电位连接方法,防止弱电系统被雷电过电压损坏。并防止雷电波沿配线电缆传输到控制室.10 6,8,钢铁冶金企业中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在加工或储运油品,可燃气体时、设备和管道引起摩擦产生大量静电荷 如不通过接地装置导入大地.就会集聚形成高电位 可能产生放电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因此 对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1。导出生产装置,设备,贮罐 管线及其放散管的静电,2,3,使油品装卸站及与其相连的管线,铁道等形成等电位、并导走其中的静电,避免鹤管与运输工具之间产生电火花,4,在钢铁冶金企业中大量使用了易爆的粉状料等。因此对于此类生产装置,设备,贮罐 管线上应设置静电导出装置,如煤粉。在煤粉制备系统.喷吹系统的设备,管道上等均应设置 10 6.9.本条目的在于更清楚地规定不同贮罐直径情况下接地数量的要求.10 6,11,由于人们普遍穿着的人造织物服装极易产生静电 它往往聚积在人体上,为防止静电可能产生的火花 需在甲,乙.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凝液作业场所的入口处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 此类消除静电装置是指用金属管做成的扶手。在进入这些场所前应抚摸此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 扶手应与防静电接地装置相连.10,6,12。通常静电的电位较高。电流却较小 所以每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0Ω即可,10 6。14、防静电接地装置要求的接地电阻值较大.当金属导体与防雷,不包括独立避雷针防雷接地系统。等其他接地系统相连接时,其接地电阻值完全可以满足防静电要求 故不需要再设专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