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1.1.在进行厂区规划时.应同时进行消防规划。并应根据企业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 风向。交通,水源等条件,合理布置,4。1、2、储存或使用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烟气.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 宜布置在厂区边缘或主要生产车间。职工生活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4,1.3,矿山厂区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矿井井口和平硐口必须置于安全地带 2、地下矿井的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井口地面应平整通达。3、地下矿井井口周围200 0m内不应布置易燃易爆物品堆场及仓库.距井口20 0m内不应布置锻造 铆焊等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工序,4、木材堆场。有自燃火灾危险的排土场 炉渣场应布置在进风井口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距进风井口距离不应小于80,0m.5,戊类建 构,筑物距矿井及进风井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5 0m。4。1,4,带式输送机通廊与高压线交叉或平行布置时,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的有关规定 4 1、5 厂区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产或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厂房,仓库.储罐区及堆场等的绿化。应选择难燃树种或水分大,油脂及蜡质少的常绿树种 2、可燃液体储罐.区,的防火堤内不宜绿化。当必须绿化时。应种植生长高度不超过150mm且含水分多的四季常青草皮、3,厂区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不应在室外消火栓及水泵结合器四周1 0m以内种植乔木.灌木 花卉及绿篱、4,液化烃储罐的防火堤内严禁绿化.4、1。6。企业消防站宜独立建造,且距甲。乙。丙类液体储罐 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 区,的距离不宜小于200 0m,并应布置在交通方便.利于消防车迅速出动的主要道路边 消防车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车库宜单独布置,当与汽车库毗连布置时、出入口应分开布置。2,消防车库出入口的布置应使消防车驶出时不与主要车流,人流交叉,且便于进入厂区主要干道 并距道路最近边缘线不宜小于10,0m 4,1,7 钢铁冶金企业内的消防车道。当与生产、生活道路合用时,应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