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1,1,在进行厂区规划时 应同时进行消防规划.并应根据企业及其相邻建 构,筑物。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 结合地形.风向。交通,水源等条件 合理布置,4.1 2、储存或使用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烟气.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宜布置在厂区边缘或主要生产车间.职工生活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4.1 3、矿山厂区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矿井井口和平硐口必须置于安全地带 2、地下矿井的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井口地面应平整通达 3,地下矿井井口周围200、0m内不应布置易燃易爆物品堆场及仓库,距井口20.0m内不应布置锻造、铆焊等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工序,4.木材堆场、有自燃火灾危险的排土场,炉渣场应布置在进风井口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距进风井口距离不应小于80,0m、5,戊类建。构。筑物距矿井及进风井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4,1,4 带式输送机通廊与高压线交叉或平行布置时,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T、50293的有关规定,4,1,5 厂区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或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厂房,仓库 储罐区及堆场等的绿化 应选择难燃树种或水分大 油脂及蜡质少的常绿树种,2,可燃液体储罐 区、的防火堤内不宜绿化、当必须绿化时。应种植生长高度不超过150mm且含水分多的四季常青草皮,3.厂区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不应在室外消火栓及水泵结合器四周1,0m以内种植乔木.灌木.花卉及绿篱。4 液化烃储罐的防火堤内严禁绿化,4,1 6、企业消防站宜独立建造 且距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的距离不宜小于200.0m.并应布置在交通方便、利于消防车迅速出动的主要道路边,消防车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车库宜单独布置,当与汽车库毗连布置时,出入口应分开布置。2,消防车库出入口的布置应使消防车驶出时不与主要车流,人流交叉。且便于进入厂区主要干道。并距道路最近边缘线不宜小于10、0m 4,1。7 钢铁冶金企业内的消防车道,当与生产、生活道路合用时、应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