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危险,危害因素3,5。1、本条对物质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的是,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的相关规定和物料的理化和燃烧、爆炸数据、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报批稿。对火灾危险性的划分参见表7,其相关的规定还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类B项火灾危险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A项液体。应视为乙类A项火灾危险、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B项液体、应视为乙类B项火灾危险、在,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报批稿,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关主审单位认为 各个行业都应该采用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相一致的规定。即在分类中不分项.且无需根据操作温度高低改变对物质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划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拟采纳上述意见.但目前该规范仍在报批过程中,故本规范仍以其报批稿为依据、依据,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及表8中物料的理化和燃烧,爆炸数据,规定了主要物料的火灾危险性.这些规定也反映在本规范附录B中,该附录中的乙类可燃液体,指的是在操作温度下从丙类上升到乙类的可燃液体.包括操作温度高于111,的乙二醇,操作温度高于177 的三甘醇,操作温度下的联苯和联苯醚混合物,氢化三联苯 二芳基烷 3.5.2,对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释放源及等级规定说明如下,1 2.转动设备。如泵、风机,搅拌器等。的泄漏部位发生在轴封处 生产实践表明,采用机械密封治理泄漏的效果并不比填料密封好。只是从不漏到开始出现泄漏的时间间隔较长、所以应把采用上述密封输送可燃物的离心泵.搅拌器的密封处划为1级释放源 3 阀门的密封处有经常性的泄漏.所以应把可燃物的阀门密封处划为1级释放源、4.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中 都把法兰列在2级释放源的示例中,而没有出现在1级释放源的示例中.5.酯化水储槽气相中的乙醛含量有可能超过其爆炸下限 它的排气口为1级释放源.6,检验熔体过滤器滤芯是间歇操作、所以把异丙醇液槽划为1级释放源,7,在正常生产运行时.不会出现乙二醇蒸气的泄放.所以把它们的排放口划为2级释放源、8、使用三甘醇清洗熔体过滤器,每次操作都需要打开炉盖。当旋紧炉盖法兰用力不均时、可能偶尔会在法兰盖处有微量三甘醇逸出、所以把法兰盖划为2级释放源.补充说明 缩聚系统液封槽尾气中含乙醛.在捞渣操作开启盖子时.有尾气逸出。在几个聚酯工厂取样测试上述尾气中乙醛含量的结果表明,它远远低于乙醛的爆炸下限、因此没有把缩聚系统液封槽划为可燃气体的释放源 另外、乙二醇储罐中乙二醇的温度远低于其闪点.燃料油储罐设置了温度控制、使燃料油的温度控制在低于它的闪点.所以没有把乙二醇和燃料油储罐划为可燃气体的释放源.3。5.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2007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1241、10,2004。当袋装对苯二甲酸接受设施未设置抽气除尘设施时、开包卸料过程中,会出现粉尘在卸料口周围的飞扬 所以把它的卸料口划为1级释放、当接受槽设置了抽气除尘设施时.接收槽内形成负压、可大大减少粉尘向外的飞扬。所以把它的卸料口划为2级释放 在袋装对苯二甲酸的仓库 堆放对苯二甲酸包装袋的位置、采用气力输送对苯二甲酸的输送站和卸料站,对苯二甲酸称量设备处。存在散落的对苯二甲酸粉尘,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形成可燃性粉尘云、如果形成,也仅是不经常并且是短时间的 所以划为2级释放、3 5 4、对本规范附录B中的有关规定说明如下,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尺寸范围.是参照、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附录C危险场所划分举例中的示例、并结合每个释放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假想体积,数据确定的、参见表2所列、2,阀门密封和法兰的释放系数很小,而乙二醇,氢化三联苯 联苯和联苯醚,三甘醇、二甘醇闪点都远远高于生产厂房的环境温度。它们泄漏到外界后、其温度很快就降低到环境温度、也就不会产生爆炸 所以在附录B中没有划分上述可燃液体阀门 法兰周围的爆炸危险区域范围,3,对于聚酯工厂的甲类可燃液体释放源.如甲醇,虽然3次、h的通风次数满足通风等级中级的要求、但是从释放源泄漏的爆炸性气体扩散的,持续时间,很长。参见表3数据,所以必须提高通风次数才能满足释放源所在区域类型的定义。4 缩聚系统的液封槽布置在生产厂房的底层,生产中需要把滤篮中的残渣捞出,而在这个操作过程中液封槽处于开敞状态,因此会有尾气逸出、虽然尾气中乙醛的含量很低.当没有为地坑设置机械通风时,天长日久有可能形成乙醛在地坑中的积聚、为提高安全性 把地坑划为爆炸性气体的2区,5.熔体过滤器的滤芯检测是间歇进行的,其专用的排风设施应能满足通风有效性良好的要求 1级释放源在中级通风 有效性良好条件下、危险区域类型为1区,6.在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 12476,3。2007中规定。1级释放周围区域类型为21区,2级释放周围区域类型为22区 我们根据上述原则来划定有、无抽气除尘设施的卸料口周围危险区域的类型 7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2007中规定 对于可燃性粉尘环境区域范围 通常 释放源周围1m的距离就已足够、垂直向下延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附录B第B,0 12条、第B 0。14条和第B、0.15条的危险区域范围就是据此划分的 8、在接受槽未设除尘设施时 开包卸料过程中会出现粉尘从开包位置向外的飞扬,所以把卸料口之上的空间划为爆炸性粉尘环境的22区。9、在卸料间.地面上存在袋装对苯二甲酸的开包卸料过程撒落的粉料,在袋装对苯二甲酸仓库,地面上也有微量散落的粉料、所以把卸料间和仓库的整个水平方向划分为可燃性粉尘环境的22区。卸料间按附录B第B。0.12条应划为21区的范围除外.10、在袋装对苯二甲酸仓库,包装袋外表面难免会粘附有微量粉尘,因此在搬运对苯二甲酸包时可能会出现粉尘的下落,对苯二甲酸粉料比空气重。所以把从仓库地面到最高堆包高度之上2m的空间划为爆炸性粉尘环境的22区。还需说明、本规范是依据。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 2007的相关规定对聚酯工厂的爆炸危险区域进行划分的。上述两个标准等同国际电工协会标准 除了上述两个规范外,还有一个通用规范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 92。这三个规范在,防爆、的概念.原则上是基本一致的,但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上有区别 下述,但是在确定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通风条件方面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提供了通过计算.假想体积。确定通风等级和计算,持续时间、判定爆炸性气体扩散的持续时间的方法,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中有,通风良好。的定义.但没有明确通风次数与通风良好之间的关系,所以难于根据不同工况提出对通风次数的具体要求、而,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 14 2000的可操作性较强,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正在修订过程中。而且这次修订在内容上的改动比较大 如原来把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10区。11区,这次修订改为20区 21区、22区 即与。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2007的规定一致 3。5、5。本条对聚酯工厂中的主要物料的毒性分级.是参照表9所列数据.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而确定的 该条表中所列毒性分级中 级为轻度危害,级为中度危害、3.5.6 中纯度对苯二甲酸含有醋酸.因此对普通不锈钢有腐蚀性,腐蚀速率主要决定于其中的醋酸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