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危险,危害因素3。5、1、本条对物质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的是、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报批稿 的相关规定和物料的理化和燃烧、爆炸数据,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对火灾危险性的划分参见表7、其相关的规定还有 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类B项火灾危险.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A项液体,应视为乙类A项火灾危险。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B项液体 应视为乙类B项火灾危险。在.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关主审单位认为.各个行业都应该采用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06相一致的规定、即在分类中不分项 且无需根据操作温度高低改变对物质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划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拟采纳上述意见,但目前该规范仍在报批过程中,故本规范仍以其报批稿为依据。依据.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及表8中物料的理化和燃烧 爆炸数据,规定了主要物料的火灾危险性,这些规定也反映在本规范附录B中、该附录中的乙类可燃液体,指的是在操作温度下从丙类上升到乙类的可燃液体。包括操作温度高于111、的乙二醇、操作温度高于177。的三甘醇 操作温度下的联苯和联苯醚混合物 氢化三联苯 二芳基烷,3,5.2。对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释放源及等级规定说明如下,1,2 转动设备,如泵 风机。搅拌器等,的泄漏部位发生在轴封处,生产实践表明,采用机械密封治理泄漏的效果并不比填料密封好,只是从不漏到开始出现泄漏的时间间隔较长、所以应把采用上述密封输送可燃物的离心泵,搅拌器的密封处划为1级释放源.3,阀门的密封处有经常性的泄漏、所以应把可燃物的阀门密封处划为1级释放源 4.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 危险场所分类.GB.3836 14 2000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中 都把法兰列在2级释放源的示例中、而没有出现在1级释放源的示例中,5,酯化水储槽气相中的乙醛含量有可能超过其爆炸下限.它的排气口为1级释放源、6,检验熔体过滤器滤芯是间歇操作。所以把异丙醇液槽划为1级释放源.7、在正常生产运行时.不会出现乙二醇蒸气的泄放.所以把它们的排放口划为2级释放源 8 使用三甘醇清洗熔体过滤器.每次操作都需要打开炉盖。当旋紧炉盖法兰用力不均时.可能偶尔会在法兰盖处有微量三甘醇逸出.所以把法兰盖划为2级释放源,补充说明、缩聚系统液封槽尾气中含乙醛。在捞渣操作开启盖子时 有尾气逸出。在几个聚酯工厂取样测试上述尾气中乙醛含量的结果表明.它远远低于乙醛的爆炸下限,因此没有把缩聚系统液封槽划为可燃气体的释放源、另外、乙二醇储罐中乙二醇的温度远低于其闪点.燃料油储罐设置了温度控制,使燃料油的温度控制在低于它的闪点 所以没有把乙二醇和燃料油储罐划为可燃气体的释放源。3、5,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 2007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1241.10,2004 当袋装对苯二甲酸接受设施未设置抽气除尘设施时。开包卸料过程中,会出现粉尘在卸料口周围的飞扬 所以把它的卸料口划为1级释放.当接受槽设置了抽气除尘设施时 接收槽内形成负压.可大大减少粉尘向外的飞扬,所以把它的卸料口划为2级释放,在袋装对苯二甲酸的仓库。堆放对苯二甲酸包装袋的位置,采用气力输送对苯二甲酸的输送站和卸料站,对苯二甲酸称量设备处 存在散落的对苯二甲酸粉尘.在正常运行时 预计不可能形成可燃性粉尘云.如果形成、也仅是不经常并且是短时间的 所以划为2级释放 3,5、4,对本规范附录B中的有关规定说明如下 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尺寸范围 是参照、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GB,3836,14、2000附录C危险场所划分举例中的示例.并结合每个释放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假想体积,数据确定的,参见表2所列,2、阀门密封和法兰的释放系数很小。而乙二醇.氢化三联苯.联苯和联苯醚,三甘醇,二甘醇闪点都远远高于生产厂房的环境温度,它们泄漏到外界后.其温度很快就降低到环境温度.也就不会产生爆炸,所以在附录B中没有划分上述可燃液体阀门.法兰周围的爆炸危险区域范围、3,对于聚酯工厂的甲类可燃液体释放源、如甲醇 虽然3次,h的通风次数满足通风等级中级的要求.但是从释放源泄漏的爆炸性气体扩散的、持续时间,很长,参见表3数据、所以必须提高通风次数才能满足释放源所在区域类型的定义,4、缩聚系统的液封槽布置在生产厂房的底层.生产中需要把滤篮中的残渣捞出 而在这个操作过程中液封槽处于开敞状态.因此会有尾气逸出,虽然尾气中乙醛的含量很低,当没有为地坑设置机械通风时.天长日久有可能形成乙醛在地坑中的积聚、为提高安全性,把地坑划为爆炸性气体的2区。5,熔体过滤器的滤芯检测是间歇进行的.其专用的排风设施应能满足通风有效性良好的要求,1级释放源在中级通风、有效性良好条件下。危险区域类型为1区,6。在。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 2007中规定、1级释放周围区域类型为21区,2级释放周围区域类型为22区。我们根据上述原则来划定有.无抽气除尘设施的卸料口周围危险区域的类型 7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 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 2007中规定.对于可燃性粉尘环境区域范围 通常,释放源周围1m的距离就已足够,垂直向下延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附录B第B、0、12条,第B。0,14条和第B、0,15条的危险区域范围就是据此划分的 8,在接受槽未设除尘设施时,开包卸料过程中会出现粉尘从开包位置向外的飞扬。所以把卸料口之上的空间划为爆炸性粉尘环境的22区 9、在卸料间.地面上存在袋装对苯二甲酸的开包卸料过程撒落的粉料,在袋装对苯二甲酸仓库、地面上也有微量散落的粉料,所以把卸料间和仓库的整个水平方向划分为可燃性粉尘环境的22区、卸料间按附录B第B、0 12条应划为21区的范围除外 10 在袋装对苯二甲酸仓库,包装袋外表面难免会粘附有微量粉尘,因此在搬运对苯二甲酸包时可能会出现粉尘的下落,对苯二甲酸粉料比空气重。所以把从仓库地面到最高堆包高度之上2m的空间划为爆炸性粉尘环境的22区。还需说明。本规范是依据。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 3836,14.200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2007的相关规定对聚酯工厂的爆炸危险区域进行划分的、上述两个标准等同国际电工协会标准,除了上述两个规范外.还有一个通用规范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这三个规范在,防爆,的概念,原则上是基本一致的.但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上有区别,下述 但是在确定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通风条件方面。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 14.2000提供了通过计算。假想体积,确定通风等级和计算 持续时间,判定爆炸性气体扩散的持续时间的方法、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中有,通风良好,的定义,但没有明确通风次数与通风良好之间的关系、所以难于根据不同工况提出对通风次数的具体要求,而,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 2000的可操作性较强,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92正在修订过程中,而且这次修订在内容上的改动比较大 如原来把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10区、11区.这次修订改为20区,21区、22区,即与。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 2007的规定一致、3,5。5、本条对聚酯工厂中的主要物料的毒性分级,是参照表9所列数据.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5044而确定的 该条表中所列毒性分级中,级为轻度危害。级为中度危害,3,5。6 中纯度对苯二甲酸含有醋酸,因此对普通不锈钢有腐蚀性、腐蚀速率主要决定于其中的醋酸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