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危险.危害因素3 5,1、本条对物质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的是,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的相关规定和物料的理化和燃烧,爆炸数据,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报批稿,对火灾危险性的划分参见表7 其相关的规定还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类B项火灾危险,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A项液体.应视为乙类A项火灾危险,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B项液体,应视为乙类B项火灾危险,在。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关主审单位认为,各个行业都应该采用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相一致的规定、即在分类中不分项。且无需根据操作温度高低改变对物质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划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拟采纳上述意见 但目前该规范仍在报批过程中。故本规范仍以其报批稿为依据。依据,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及表8中物料的理化和燃烧.爆炸数据,规定了主要物料的火灾危险性 这些规定也反映在本规范附录B中。该附录中的乙类可燃液体.指的是在操作温度下从丙类上升到乙类的可燃液体.包括操作温度高于111,的乙二醇 操作温度高于177,的三甘醇、操作温度下的联苯和联苯醚混合物 氢化三联苯,二芳基烷,3,5 2 对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释放源及等级规定说明如下 1.2、转动设备,如泵、风机、搅拌器等,的泄漏部位发生在轴封处,生产实践表明。采用机械密封治理泄漏的效果并不比填料密封好。只是从不漏到开始出现泄漏的时间间隔较长、所以应把采用上述密封输送可燃物的离心泵.搅拌器的密封处划为1级释放源 3,阀门的密封处有经常性的泄漏.所以应把可燃物的阀门密封处划为1级释放源 4。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和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中,都把法兰列在2级释放源的示例中、而没有出现在1级释放源的示例中、5 酯化水储槽气相中的乙醛含量有可能超过其爆炸下限 它的排气口为1级释放源,6,检验熔体过滤器滤芯是间歇操作、所以把异丙醇液槽划为1级释放源。7,在正常生产运行时 不会出现乙二醇蒸气的泄放 所以把它们的排放口划为2级释放源。8、使用三甘醇清洗熔体过滤器 每次操作都需要打开炉盖,当旋紧炉盖法兰用力不均时、可能偶尔会在法兰盖处有微量三甘醇逸出,所以把法兰盖划为2级释放源,补充说明.缩聚系统液封槽尾气中含乙醛。在捞渣操作开启盖子时 有尾气逸出 在几个聚酯工厂取样测试上述尾气中乙醛含量的结果表明,它远远低于乙醛的爆炸下限,因此没有把缩聚系统液封槽划为可燃气体的释放源。另外.乙二醇储罐中乙二醇的温度远低于其闪点、燃料油储罐设置了温度控制,使燃料油的温度控制在低于它的闪点,所以没有把乙二醇和燃料油储罐划为可燃气体的释放源,3.5。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 12476.3 2007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1241、10、2004,当袋装对苯二甲酸接受设施未设置抽气除尘设施时,开包卸料过程中 会出现粉尘在卸料口周围的飞扬.所以把它的卸料口划为1级释放.当接受槽设置了抽气除尘设施时。接收槽内形成负压,可大大减少粉尘向外的飞扬、所以把它的卸料口划为2级释放,在袋装对苯二甲酸的仓库,堆放对苯二甲酸包装袋的位置、采用气力输送对苯二甲酸的输送站和卸料站。对苯二甲酸称量设备处.存在散落的对苯二甲酸粉尘、在正常运行时.预计不可能形成可燃性粉尘云.如果形成、也仅是不经常并且是短时间的,所以划为2级释放.3.5,4、对本规范附录B中的有关规定说明如下。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尺寸范围.是参照,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 危险场所分类 GB 3836,14,2000附录C危险场所划分举例中的示例.并结合每个释放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假想体积、数据确定的、参见表2所列,2、阀门密封和法兰的释放系数很小,而乙二醇,氢化三联苯,联苯和联苯醚。三甘醇 二甘醇闪点都远远高于生产厂房的环境温度.它们泄漏到外界后,其温度很快就降低到环境温度,也就不会产生爆炸,所以在附录B中没有划分上述可燃液体阀门 法兰周围的爆炸危险区域范围 3,对于聚酯工厂的甲类可燃液体释放源、如甲醇,虽然3次,h的通风次数满足通风等级中级的要求,但是从释放源泄漏的爆炸性气体扩散的.持续时间,很长,参见表3数据。所以必须提高通风次数才能满足释放源所在区域类型的定义 4,缩聚系统的液封槽布置在生产厂房的底层 生产中需要把滤篮中的残渣捞出,而在这个操作过程中液封槽处于开敞状态 因此会有尾气逸出.虽然尾气中乙醛的含量很低 当没有为地坑设置机械通风时,天长日久有可能形成乙醛在地坑中的积聚、为提高安全性,把地坑划为爆炸性气体的2区 5 熔体过滤器的滤芯检测是间歇进行的,其专用的排风设施应能满足通风有效性良好的要求,1级释放源在中级通风,有效性良好条件下。危险区域类型为1区.6、在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2007中规定,1级释放周围区域类型为21区,2级释放周围区域类型为22区、我们根据上述原则来划定有 无抽气除尘设施的卸料口周围危险区域的类型,7.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2007中规定 对于可燃性粉尘环境区域范围,通常。释放源周围1m的距离就已足够.垂直向下延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附录B第B、0、12条 第B 0,14条和第B、0,15条的危险区域范围就是据此划分的。8.在接受槽未设除尘设施时、开包卸料过程中会出现粉尘从开包位置向外的飞扬,所以把卸料口之上的空间划为爆炸性粉尘环境的22区。9,在卸料间、地面上存在袋装对苯二甲酸的开包卸料过程撒落的粉料。在袋装对苯二甲酸仓库.地面上也有微量散落的粉料,所以把卸料间和仓库的整个水平方向划分为可燃性粉尘环境的22区,卸料间按附录B第B,0。12条应划为21区的范围除外,10,在袋装对苯二甲酸仓库、包装袋外表面难免会粘附有微量粉尘,因此在搬运对苯二甲酸包时可能会出现粉尘的下落,对苯二甲酸粉料比空气重、所以把从仓库地面到最高堆包高度之上2m的空间划为爆炸性粉尘环境的22区。还需说明.本规范是依据.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2007的相关规定对聚酯工厂的爆炸危险区域进行划分的、上述两个标准等同国际电工协会标准 除了上述两个规范外,还有一个通用规范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这三个规范在、防爆 的概念 原则上是基本一致的,但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上有区别、下述,但是在确定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通风条件方面,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提供了通过计算 假想体积。确定通风等级和计算 持续时间,判定爆炸性气体扩散的持续时间的方法,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92中有,通风良好,的定义,但没有明确通风次数与通风良好之间的关系.所以难于根据不同工况提出对通风次数的具体要求、而.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的可操作性较强.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正在修订过程中 而且这次修订在内容上的改动比较大,如原来把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10区,11区。这次修订改为20区,21区.22区.即与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2007的规定一致。3、5,5,本条对聚酯工厂中的主要物料的毒性分级、是参照表9所列数据.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5044而确定的、该条表中所列毒性分级中。级为轻度危害 级为中度危害,3 5,6,中纯度对苯二甲酸含有醋酸 因此对普通不锈钢有腐蚀性,腐蚀速率主要决定于其中的醋酸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