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聚酯工厂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划分举例B 0,1.聚酯工厂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的有关规定。B,0、2、安装在室内采用填料密封或机械密封输送甲,乙类可燃液体的离心泵,在通风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以泵的密封处为中心,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B 0、2。1.半径2m 地坪上的高度1m范围内的区域、应划为1区,2.半径3m。地坪上的高度1m,且在1区以外的区域,应划为2区、B.0 3 安装在室外采用填料密封或机械密封输送甲、乙类可燃液体的离心泵。在通风类型为自然,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以泵密封处为中心。半径3m.地坪上的高度1m范围内的区域,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图B。0,3 B.0 4.采用填料密封或机械密封用于甲。乙类可燃液体的搅拌器、在通风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4。1。水平方向距搅拌槽外沿1m,从释放源上方1m到地面、地面上方1m且水平方向距搅拌槽外沿2m范围内的区域,应划为1区、2 地面上方1m且水平方向距搅拌槽外沿4m范围内并在1区以外的区域.应划为2区.B.0、5、甲类可燃流体设备.管道上的阀门 在通风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以阀门密封处为中心、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5。1,半径1m空间范围内的区域、应划为1区、2 半径1、5m、且在1区以外的区域,应划为2区,B,0、6、甲类可燃流体设备,管道上的法兰,在通风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以法兰密封处为中心、半径1m空间范围内的区域、宜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图B 0,6,B、0.7。当厂房中的地坑不具备机械通风条件时、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防爆区中的地坑.宜划为2区。2,2区范围内的地坑。应划为1区 B。0。8 乙类可燃流体的事故排放口,在通风类型为自然、等级为中级 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以排放口为中心 半径5m的空间范围内的空间、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B,0、9 酯化水储罐通气管排放口,在通风类型为自然,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 以排放口为中心、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B。0。9 1、半径3m的空间范围内的空间、应划为1区,2.半径5m的空间。且在1区以外的区域,应划为2区,B.0,10,异丙醇液槽,在通风类型为人工 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良好的条件下,距异丙醇液槽外沿2m范围内。从地面到液槽上方排风设施之间的区域,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1区,图B 0,10 B、0。11.三甘醇清洗炉 在通风等级为中级,有效性为一般的条件下,水平方向距清洗炉外沿2m。从释放源上方1m到楼面范围内的区域 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图B.0,11 B.0,12,当袋装对苯二甲酸或间苯二甲酸用人工开包方式卸料时。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卸料口和接收槽的内部、应划为20区、2 当接收槽设有抽气除尘设施时。水平方向的整个卸料间,包括地坑,垂直方向从楼面。地面,到开包位置以上2m的范围内。应划为22区 3.当接收槽未设抽气除尘设施时.卸料口周边1m距离的范围并向下延伸到楼面.地面并包括地坑,应划为21区。水平方向从卸料口周边1m以外延伸到整个卸料间,包括地坑。垂直方向整个卸料间高度范围内,应划为22区,B。0,13、袋装对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的仓库、水平方向整个仓库.垂直方向从地面到最高的堆包高度以上2m范围内.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2区.B。0、14、当采用气力输送对苯二甲酸时 输送站 卸料站周围1m范围内 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2区。B。0,15,对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称量设备.设备周围1m范围内,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22区。B。0。16。当释放源 释放源等级,通风条件与本规范第B、0。1。B,0,15条有差异时,其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划分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