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门窗6。5 1,本条是对建筑门窗功能.性能提出的总原则性要求.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 门窗选用应充分考虑门窗的使用地理位置 气候环境和使用功能等要求 在安全性能方面、要充分考虑门窗的抗风性能.有防火或耐火性能要求的门窗,尚应注意门窗防火或耐火性能的极限要求 在建筑节能方面、需要按照不同的气候条件选用不同材质,不同构造和不同传热系数的门窗、在舒适性方面,对门窗的防水性能。气密性能 采光,通风和隔声等方面作出适宜的性能选择,6,5、2,6.5。4 对门窗设置。与墙体连接的性能要求和构造措施作出规定,门窗作为建筑外围护系统的组成部分。工程应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保证.门窗与建筑墙体,洞口、的连接,需充分考虑框料材质.框扇大小与分格形式,防水密封和保温隔热材料及连接构造方式等因素对其安全.防水 耐久 隔声和保温性能的影响、且门窗与建筑墙体的连接不应有松动和雨水渗漏等现象出现 在门窗的选型和设置方面,需依照门窗的使用功能。安装位置和相应的安全要求作出合理的选择,如门窗单块玻璃的面积、开启面积,开启形式、开启方向,安装高度和安全标识及隔离防护等,门窗启闭应方便 使用和维护简易安全。除条文中规定的要求外 对于有特殊装置的门窗。如自动门,旋转门等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夹制动措施。推拉门窗和外开启窗 由于使用不当或维护缺失。时有开启扇脱落下坠的问题.需要采用配置防坠落的装置,门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特点,性质、消防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其宽度 除设备检修通行用的门外、一般公共建筑供人通行门的最小净宽不小于0,80m。6,5、6。本条对除住宅外民用建筑临空窗窗台高度及防护高度作了明确规定,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住宅要求由相应项目规范确定,本条不适用玻璃幕墙。6,5、7。本条是天窗设置最基本的安全要求。1、天窗以及采光顶的下方通常为人员活动的场所.为防止采光面板受损时对下方人员造成伤害,用于采光的面板可以采用不易破碎的高分子材料.如聚碳酸酯阳光板等 并具有一定的防穿透能力。当采用玻璃作为天窗透光面板时 应采用夹层玻璃.其胶片最小厚度不小于0。76mm.2 天窗应有可靠的防水密封性能、同时在天窗内侧应设置收集和排泄冷凝水的系统。也可在天窗侧边设置可开启的侧窗或其他的通风装置,防止冷凝水的形成、3,天窗的启闭大部分采用电动或机械传动方式,启闭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对于不同气候条件下使用的天窗.在包括风载.雪载,活动荷载和地震等作用下.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