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门窗6.5.1。本条是对建筑门窗功能,性能提出的总原则性要求。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门窗选用应充分考虑门窗的使用地理位置.气候环境和使用功能等要求。在安全性能方面、要充分考虑门窗的抗风性能,有防火或耐火性能要求的门窗,尚应注意门窗防火或耐火性能的极限要求 在建筑节能方面,需要按照不同的气候条件选用不同材质 不同构造和不同传热系数的门窗、在舒适性方面,对门窗的防水性能。气密性能.采光、通风和隔声等方面作出适宜的性能选择。6,5。2。6.5 4。对门窗设置、与墙体连接的性能要求和构造措施作出规定,门窗作为建筑外围护系统的组成部分。工程应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保证.门窗与建筑墙体 洞口,的连接、需充分考虑框料材质 框扇大小与分格形式、防水密封和保温隔热材料及连接构造方式等因素对其安全.防水、耐久 隔声和保温性能的影响.且门窗与建筑墙体的连接不应有松动和雨水渗漏等现象出现。在门窗的选型和设置方面 需依照门窗的使用功能,安装位置和相应的安全要求作出合理的选择.如门窗单块玻璃的面积.开启面积 开启形式,开启方向,安装高度和安全标识及隔离防护等.门窗启闭应方便.使用和维护简易安全、除条文中规定的要求外。对于有特殊装置的门窗,如自动门.旋转门等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夹制动措施、推拉门窗和外开启窗。由于使用不当或维护缺失,时有开启扇脱落下坠的问题,需要采用配置防坠落的装置、门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特点。性质 消防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其宽度,除设备检修通行用的门外 一般公共建筑供人通行门的最小净宽不小于0,80m。6 5。6.本条对除住宅外民用建筑临空窗窗台高度及防护高度作了明确规定。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住宅要求由相应项目规范确定。本条不适用玻璃幕墙 6.5,7,本条是天窗设置最基本的安全要求、1.天窗以及采光顶的下方通常为人员活动的场所、为防止采光面板受损时对下方人员造成伤害.用于采光的面板可以采用不易破碎的高分子材料。如聚碳酸酯阳光板等。并具有一定的防穿透能力.当采用玻璃作为天窗透光面板时.应采用夹层玻璃,其胶片最小厚度不小于0,76mm 2 天窗应有可靠的防水密封性能、同时在天窗内侧应设置收集和排泄冷凝水的系统,也可在天窗侧边设置可开启的侧窗或其他的通风装置.防止冷凝水的形成 3.天窗的启闭大部分采用电动或机械传动方式.启闭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对于不同气候条件下使用的天窗,在包括风载.雪载,活动荷载和地震等作用下,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