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抵押登记,第四十条.抵押房地产 抵押当事人应于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抵押登记,第四十一条.申请抵押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一.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二 房地产权利证书,三,身份证明,四、抵押合同书,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抵押的批准文件、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一。三.四.项规定的文件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第四十二条 登记机关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符合规定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核准抵押登记,第四十三条,对核准抵押登记的 登记机关机构在抵押人的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公式簿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权人.抵押物的面积.抵押金额 抵押期限等内容,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登记机关机构应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第四十四条,同一房地产设立若干抵押权时,应按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分别办理抵押登记申请,并以受理申请编号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查。抵押权的顺序以核准登记的先后为序,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