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和本市白茅岭,军天湖 上海、川东农场范围内.立户。分户、户口登记.迁移,注销 恢复。户口登记项目登记。变更及更正 证件签发等常住户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常住户口包括家庭户口 单位集体户口 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博士后工作站集体户口以及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常住户口管理工作、机关.团体、学校。企业 事业等单位,应当协助做好常住户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民应当依法如实登记常住户口。并且只能登记一个常住户口 家庭户口。单位集体户口 部队集体户口 社区公共户口人员,以下统称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应当按照,先家庭户口 后单位集体户口或者部队集体户口,再社区公共户口、的顺序登记常住户口、非居住用途的房屋不办理家庭户立户以及户口迁入。第六条.办理各类户口事项,应当按照相关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办理,并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户口事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翻译的中文译本并公证,在国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需在登记地办理公证或者该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推动常住户口管理工作信息化 智能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简化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各类户口事项。第八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