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和本市白茅岭 军天湖,上海、川东农场范围内 立户。分户,户口登记 迁移,注销 恢复 户口登记项目登记。变更及更正,证件签发等常住户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常住户口包括家庭户口.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博士后工作站集体户口以及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常住户口管理工作。机关 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协助做好常住户口管理工作,第五条.公民应当依法如实登记常住户口,并且只能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家庭户口。单位集体户口 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以下统称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应当按照。先家庭户口.后单位集体户口或者部队集体户口。再社区公共户口,的顺序登记常住户口 非居住用途的房屋不办理家庭户立户以及户口迁入、第六条、办理各类户口事项,应当按照相关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办理 并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户口事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翻译的中文译本并公证,在国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 需在登记地办理公证或者该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第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推动常住户口管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简化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各类户口事项 第八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