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和本市白茅岭 军天湖。上海、川东农场范围内.立户。分户 户口登记,迁移.注销 恢复、户口登记项目登记。变更及更正。证件签发等常住户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常住户口包括家庭户口,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博士后工作站集体户口以及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常住户口管理工作,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 应当协助做好常住户口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民应当依法如实登记常住户口、并且只能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家庭户口。单位集体户口、部队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 以下统称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应当按照,先家庭户口,后单位集体户口或者部队集体户口、再社区公共户口,的顺序登记常住户口.非居住用途的房屋不办理家庭户立户以及户口迁入 第六条,办理各类户口事项。应当按照相关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办理。并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户口事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翻译的中文译本并公证.在国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 需在登记地办理公证或者该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 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推动常住户口管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简化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各类户口事项.第八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 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