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四十五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六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四十八条,森林,山岭.草原 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属于国家所有 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一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十二条.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 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十三条,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第五十四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 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五十五条,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第五十六条。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 截留,破坏,第五十七条、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 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 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 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 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五十九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六十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 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第六十一条。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六十二条,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第六十三条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 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六十五条。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第六十七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第六十八条,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企业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第六十九条。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