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卫生间4.5 1、本条规定卫生间的基本配置.即能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设备.同时提倡各设备宜采用分室设计。增加使用效率、如套内卫生间各设备集中设置 则其面积不应小于3.5m2 4、5 2.卫生间比较潮湿。且有异味。一般情况下,应有天然采光、自然通风、但在具体平面设计时 部分住宅尤其是高层住宅往往难以全部做到 因此本标准规定住宅套内设计有多个卫生间时.至少应有一间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本标准还规定当卫生间无通风窗时,应采取通风换气措施。宜优先采用水平排气道。4 5 3,鼓励设置套房、提高居住品质。4 5。4,与厨房一样,卫生间也是设备设施集中的地方、在较小面积中。如没有整体设计概念,往往会产生布置不合理,不紧凑并造成使用不便的状况,4.5、5,卫生间门开向厨房、对卫生防疫非常不利 无前室的卫生间 其门直接开向起居室或餐厅。其明显的缺点是不卫生。不文明,不符合。洁污分离 的设计原则 若设计有围合空间的前室、其内可布置洗衣机.洗面器等。能起到缓冲作用,则应属,非直接开向。4,5,6,卫生间常因地面渗水、水管冷凝水下滴.管道噪声以及维修等问题造成上下层住户之间的矛盾 同时、最新的物权法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故应采取同层排水方式、但对于同户不同层的情况。如跃层上下层均为同一住户 可不采用同层排水方式,4。5。7、在跃层住宅设计中允许将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 厨房或餐厅的上层。尽管在使用上无可非议,对其他套型也毫无影响。但因布置了多种设备和管线,容易损坏或漏水,所以本条要求采取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减少或消除对下层功能空间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