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体要求3 1 一般规定3。1。1.总体设计须尊重地形地貌、顺应自然生态环境,结合居住功能需求,综合考虑配套设施.交通流线 场地竖向以及市政管网条件等因素、合理进行总体布局,3,1,2,总体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经济 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除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外、还应执行各市州 县、区.的相关规划管理规定 3。1。3 住宅设计应按现行当地相关规划管理的规定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机动车泊位和非机动车泊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邻近轨道交通站点的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数量可适当减少,2、新建住宅小区原则上不采用机械式停车方式,3.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按相关规定配置。3,1.4。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应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尚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对无障碍的使用要求。住宅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及,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相关规定.2.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3,结合当地能源条件,合理。高效利用能源、满足节能要求。4 结构设计应满足安全。适用 耐久的要求。5,建筑设计应满足安全防护和防火安全要求。3.1、5,居住区总平面设计 竖向设计 建筑单体设计,环境设计等内容应满足四川省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3、1、6。新建住宅宜进行全装修设计 按套型设计的公租房,廉租新建住宅应进行全装修设计。全装修住宅设计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J、51.015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