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电气照明12,5.1、公共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公共部位照明应采用长寿命节能型灯具,2,住宅建筑的雨篷.门厅,前室,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应设人工照明.并应采用定时开关,感应控制开关等非触摸方式控制的节电开关或照明智能控制系统,有自然光的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等的照明.开关宜具有光控功能、3.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在应急情况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内的应急照明应自动点亮。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应能集中点亮 4。住宅建筑雨篷,门厅、前室,公共走道的照明控制方式应满足无障碍通行的要求。无障碍坡道附近应设置专用照明。坡道照度不宜小于50、lx.其控制开关宜设置在安防控制室等值班场所内或采用感应控制开关。12 5,2,全装修住宅户内的照明由装修设计单位根据装修图纸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设计,非全装修住宅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起居室、厅.餐厅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照明应在顶棚至少预留一个电源出线口,2.卧室、书房.卫生间。厨房的照明宜在顶棚预留一个电源出线口 灯位宜按预设家居布置设置.3、卫生间等潮湿场所、宜采用防潮易清洁的灯具,卫生间的灯具位置不应安装在0区和1区内。装有淋浴或浴盆卫生间的照明回路,灯具开关,浴霸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4。起居室。通道和卫生间照明开关.宜选用夜间有光显示的面板.12。5、3,当住宅设计按照本标准第4,9节执行时,电气专业设计内容应符合行业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JGJ,450.2018第7 3节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