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居住环境3 2。1 住宅日照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 按不同气候区不同大中小城市分类执行、3、2,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 通风,消防.防灾 管线埋设,卫生间距等要求确定 并符合当地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3,2,3,居住区域内道路应满足消防,救护、搬运等车辆的通行,并符合防灾救灾的要求,道路最小宽度及与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相关规定,绿地率和集中绿地的设置应分别符合当地绿化管理及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3.2,4、居住区域应进行景观设计。设计宜以绿植为主,乔.灌.草合理配置、绿植景观的竖向设计应以总体设计布局和控制高程为依据、营造有利于雨水就地消纳的地形并与相邻用地相协调。3.2 5、居住区域内场地绿化应考虑空间生态效益,合理配置叶面积指数较高的树种,提倡立体绿化和复合绿化,提倡绿容率评价指标。3,2,6、居住区域内场地绿容率不宜低于3.0 3,2。7,居住区域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燃气,电力.通信和有线电视等管线、各类管线必须与城市管线相衔接、并应按照当地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3 2 8,有城市污水管网时。生活污水应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的相关规定、无城市污水管网时、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3.2。9 居住区域内应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满足垃圾分类投放需要、